我县享受企业养老金人员: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确认经办规程(暂行)〉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107号)相关要求, 截止到2024年6、7月底,我县有1323名享受企业养老金人员还未进行资格认证(一个认证周期为12个月),请于2024年6月25日前进行待遇领取资格自助认证的,没有进行资格认证的人员,自2024年6月、部分人员7月开始暂停发放养老待遇,待完成认证后再补发、续发相关待遇。
如本人及其亲属朋友看到此公告,请及时通知其本人通过“皖事通”APP或者支付宝“电子社保卡”进行远程认证。待遇暂停后如能及时完成认证的,业务系统将自动传递认证信息,恢复待遇发放。待遇暂停人员不用专程到享受待遇经办机构办理恢复及补发手续。
注意!离退休人员在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期间死亡的,其亲属或生前所在单位应及时向待遇享受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备,社保经办机构将暂停其相关养老待遇,并支付一次性遗属待遇和清退个人账户余额。对逾期不及时办理或者故意隐瞒实情的,将按照《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规定,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联系电话:0558-7696825
附件:蒙城县享受企业养老金未进行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名单公示
蒙城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服务中心
2024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