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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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2355142120T/202308-00174 组配分类: 上级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蒙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名称: 《安徽省“一村一名大学生村医提升计划”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8-03 发布日期: 2023-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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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上级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蒙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名称: 《安徽省“一村一名大学生村医提升计划”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8-03
发布日期: 2023-08-03
《安徽省“一村一名大学生村医提升计划”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08-03 10:02 信息来源:蒙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起草背景和过程

2023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意见》,目标提出:到2025年,乡村医疗卫生体系改革发展取得明显进展。乡村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发展壮大,人员素质和结构明显优化。

2023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意见》,要求:发展壮大医疗卫生队伍,把工作重点放在农村和社区,加大基层、边远地区和紧缺专业人才培养扶持力度,缩小城乡、地区、专业之间人才配置差距。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省卫生健康委及时召开会议专题研究、落实安排,在专项工作调研的基础上,积极借鉴,吉林“一村一名大学生村医”经验和浙江安吉“中医师承+定向培养”做法,会同省委编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医保局牵头起草了《安徽省“一村一名大学生村医提升计划”实施方案》,经广泛征求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合规性审查,报送省委省政府审定后以部门名义联合印发。

二、我省乡村医生现状及问题

全省共有14252个行政村,设有村卫生室15473个,乡村医生39724人,主要问题:一是学历层次偏低。中专(高中)及以下学历占82.8%;大学及以上学历乡村医生占1.59%,大专学历乡村医生占14.2%。二是年龄结构老化。全省村医年龄50岁以上占51.3%,其中5159岁占39.6%(5759岁占19.74%),60岁及以上占11.7%。三是服务能力不足。仅39%的乡村医生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截至目前,我省仍有65.6%的村卫生室缺少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乡村医生,全省大学生村医实际缺口10149人。2020年,我省启动实施乡村医生定向委托培养三年行动计划,已累计招录大专生4181人,不考虑毕业后到岗率等因素,仍有缺口5968人。

另外,尚有16.76%个乡镇卫生院没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医生。同时,在乡村医疗卫生机构中契合群众需求、发扬我省特色优势的中医师承不足。

三、总体目标和重点举措

(一)坚持问题导向,明确目标任务。《实施方案》提出通过在岗村医学历提升、中医师承定向培养、乡村医生定向委托培养、大学生村医招聘及乡镇卫生院派驻服务等方式,实现“一村一名大学生村医”目标。2023年,启动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村医提升计划”,到2026年完成村医高职(专科)学历提升不少于5968人,中医师承定向培养不少于1000人,乡村医生定向委托培养不少于4500人,农村订单定向培养本科生不少于900人。

(二)强化统筹兼顾,用足现有政策。统筹用好现有招生计划,将村医高职(专科)学历提升、中医师承定向培养等专项计划纳入全省普通(高职)专科招生计划总规模,所需费用由现有生均经费渠道保障,学校从统筹生均经费中免学费和住宿费。从今年启动实施村医高职(专科)学历提升和中医师承定向培养学生招录工作。乡村医生定向委托培养,20202022年实施三年的基础上,再实施三年(共4500人),纳入全省高招计划。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培养,三年培养本科生不少于900人,由中央财政项目经费保障。

三)坚持就近就便,明确培养院校。按照区域布局分布、专业结构、就近就便等原则,由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等2所省属专科院校,合肥职业技术学院、阜阳职业技术学院、安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安徽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芜湖市)、亳州职业技术学院等5所市属高职专科院校,承担村医(高职)学历提升培育工作。中医师承定向培养院校由大学生师承人员所在学校和安徽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负责。乡村医生定向委托培养、农村订单定向培养仍按照原途径培养。

(四)围绕结果导向,设计培养模式。以提升“双证”(学历证、执业资格证)为导向,坚持分类施策,村医高职教育学历提升,采取单独编班、分层分类,线上线下等方式开展,并强化对村医和学校的目标考核。中医师承定向培养采取“院校教育—师承学习—全科实习—执业考试强化训练”分阶段培养模式。

(五)落实资金保障,倾斜皖北院校。根据财权事权相匹配的相关规定,进一步明确省级、生源地和学校所在地村医提升计划的生均经费分担机制。省财政对2所皖北地方高职院校承担非所在市学生培养任务的,按照我省生均拨款标准50%给予补助。

解读单位处室:安徽省卫生健康委科教

政策咨询电话:0551-629980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