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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城县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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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91341622087574508G/202512-00008 组配分类: 应急处置
发布机构: 蒙城县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名称: 应急处置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1-15 发布日期: 2025-12-29
索引号: 91341622087574508G/202512-00008
组配分类: 应急处置
发布机构: 蒙城县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名称: 应急处置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1-15
发布日期: 2025-12-29
应急处置
发布时间:2025-12-29 09:21 信息来源:蒙城县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浏览次数: 字体:[ ]


                                                  应急处置

一、预防与预警

1.危险源监控
对道路运输及营运工作中的危险源分布于公司各部门,由各部门负责日常监控和管理,建立危险源档案,开展风险分析,对可能发生的重大事故信息进行评价,完善预防措施,确保遇有突发事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根据公司现状,对危险场所及危险源的监控方式为:
1.1危险源的检查
(1)制定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
(2)严格执行安全检查及安全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制度。
(3)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进行培训。
(4)分管安全的领导对重要危险源每月至少检查一次。
(5)部门领导每周检查一次。
(6)岗位责任人每天进行检查。
(7)安全部进行监督检查。
(8)对检查出的隐患及时整改,故障及时排除。
1.2技术监控
(1)各部门设置消防安全设备设施;
(2)办公楼及车辆设有消防安全设备、应急逃生通道、自救设施、安全锤、视频监控设备等;
(3)对道路运输车辆实施24小时监控。
(4)监控场院内的配电室,提高安全度,防患于未然。
2.预警行动
当发现事故隐患或事故隐患将导致灾害发生时,现场人员应立即向所在部门领导报告事故情况,部门领导可根据隐患的危险程度、波及范围、性质、发展趋势和可能造成事故的严重程度向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
应急指挥部接到应急情况报告后,依据应急报告内容判断事故类型,并通知相关部门及救援队展开事故救援工作,并根据事故实际情况按预案体系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同时做好向上级汇报工作,事故报告后如出现新情况的应及时补报。
3.信息报告与处置
发生事故后,现场人员立即向所在部门领导报告事故基本情况,所在部门领导应根据基本情况判断是否有能力实施救援和控制,超出其救援和控制能力时,立即向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并应在上报的同时,采取自救措施,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如事态失控,应以保障人的安全为第一位,立即将人员疏散到安全地点。必要时部门领导可同时拨打相关应急电话:火警:119 匪警:110 医疗急救:120
应急救援指挥部接到事故情况报告后,应根据事故基本情况及时判断事故类型、危险程度、波及范围、事故性质、发展趋势和可能造成事故的灾害程度,并在第一时间通知救援队到达现场。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指挥部报告。
上报信息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部门、时间、地点、相关设施和现场情况;
(2)事故可能的原因、性质及其危害严重程度;
(3)事故可能的发展趋势以及对救援的建议和要求;
(4)已采取的措施和效果及下一步处置方案;
(5)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
未遂事故经部门采取措施后,该部门领导应及时向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事故情况,处置结果。
五、应急响应
1.响应分级
根据本公司内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可能发生安全事故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及单位控制事态的能力,按照分级原则,将应急级别分为五级:
Ⅰ级:特别重大事故
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Ⅱ级:重大事故
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Ⅲ级:较大事故
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Ⅳ级:一般事故
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Ⅴ级:企业级安全事故
发生一般事故,需要公司启动应急预案,进入应急状态。主要以企业自救为主,必要时消防、公安、交警部门协助,同时向所在地应急救援机构、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上级主管单位根据事态发展和应急救援需要启动相应的预案。
各级别应急响应行动均由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当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进行Ⅳ级以上包括Ⅳ级应急响应行动时,事故发生点各级人员应当按照相应的预案全力以赴组织救援,并及时报请上一级(集团级、行业主管部门)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实施救援。
2.响应程序
为确保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在遭遇险情时顺利启动,使预案真正发挥作用,及时有效、有条不紊地展开,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特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响应程序。
2.1应急预案启动的条件
(1)危害性不大,如在单位一般场所发生事故,有人员受伤,单凭部门自身的应急力量就能够控制事故形态,损失和危害没有扩大可能性的事故,部门内部直接处置,无需启动公司应急预案,需事后向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事故处置情况。
(2)重要场所或危险源发生事故,部门自身无法处置,需要启动公司应急救援预案才能处置,应启动Ⅳ级响应。
(3)当事故形势严重,公司无法处置,需要集团、政府及外单位紧急救援才能消除灾情、险情,报告集团、政府应启动Ⅲ级响应。
2.2预案执行的原则
应急救援工作应以人的生命安全为第一目的,在确保人员安全的情况下展开救援工作。
2.3预案执行程序
(1)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应及时向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根据具体情况,必要时发出启动预案指令,现场最高领导应积极组织处理。
(2)事故所在部门,应迅速采取措施,组织自救并按预定路线疏散人员,控制事态发展,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并立即向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
(3)应急救援指挥部在宣布预案启动时,要明确启动时间,集合地点、事故发生点等各项内容,并制定应急抢险方案,报告上级部门及有关单位,联系社会救援。
(4)事故所在部门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其主要负责人应立即赶赴现场,迅速参与救援工作。
(5)各部门、救援队接到应急救援预案启动指令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迅速到达指定集合地点,迅速进入应急工作状态,必要时要佩戴防护装置,携带必要的救援器材或工具。
(6)各部门其它人员原岗位待命,需要时应积极配合应急救援工作。
2.4请求社会救援的事项

由于事故的突发性、严重性和不可预见性,事故发生后,公司难以控制、救援,需请求社会救援的,应及时向有关单位发出请求,请求可以是现场人员、单位负责人或应急救援指挥部的任何人发出,联系电话:火警:119 ,匪警:110 ,医疗急救: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