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中文  |  长者版  |  无障碍浏览  | 

蒙城县道路运输管理服务中心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蒙城县道路运输管理服务中心 > 安全生产
索引号: 12341622MB1D40559X/202511-00025 组配分类: 安全生产
发布机构: 蒙城县道路运输管理服务中心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名称: 客运驾驶员安全行驶操作规章制度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11-12 发布日期: 2025-11-12
索引号: 12341622MB1D40559X/202511-00025
组配分类: 安全生产
发布机构: 蒙城县道路运输管理服务中心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名称: 客运驾驶员安全行驶操作规章制度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11-12
发布日期: 2025-11-12
客运驾驶员安全行驶操作规章制度
发布时间:2025-11-12 09:33 信息来源:蒙城县道路运输管理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 字体:[ ]

客运驾驶员安全行驶操作规章制度

 

道路旅客运输公司实现24小时客运车辆动态监控,客运驾驶人必须严格遵守北斗监控平台系统管理规定,自觉维护好北斗系统设备,杜绝超速、超员、强行超车、无证驾驶、疲劳驾驶等违章行为,有效防控重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北斗管理人员在发现驾驶员行车过程中如有以上行为,须及时提醒和劝阻,对不服从不听劝阻的驾驶员进行以下处罚:

一、驾驶人驾驶客运车辆超速的

1公司利用监控平台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公司所属车辆进行抽查,如果抽查中发现车辆超过限定时速不足20%,将对其车辆驾驶人员进行警告,教育批评。

2、对于车辆超速超过限定时速20%以上的,将对车辆驾驶人进行100/次的处罚。

3、对于一个月连续出现多次超速现象,将责令下车学习,时间为十五天,学习期满将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4、对于学习后再次严重违反本规定的驾驶员,公司有权予以辞退。

二、驾驶人驾驶客运车辆违法核 载规定超员的

1、超过核载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下的,处100500元罚款

2、超过核载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处5001000元罚款

3、超过核载人数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处10002000元罚款

4、对检查出的超员车辆,须接受处罚和客源分流双重处理,分流后的运费由超员车辆承担。

5、对不接受检查或辱骂安全检查人员的驾驶员及乘务员视为不服从管理,给予停班学习3天至一个月并处500-2000原元罚款,屡犯者解除经营合同。

6、同时又超速又超员的视情节安以上规定加倍处罚。

7、凡是发现当班驾驶人酒后驾驶者予以辞退。

三、严禁疲劳驾驶,确保安全驾驶。

1驾驶人日间连续工作不得超过4小时夜间连续工作不得超过2小时,每次停车休息不少于20分钟。24小时以内驾驶车辆不得超过8小时。

2、单程超过400公里的,客运车辆必须配备2名以上驾驶员。

3、三级以下山区公路,达不到夜间安全通行要求的路段,严禁在夜间(晚22-6时)安排营运客车在该路段运行。

四、凡是故意掩盖、拆除、扰乱北斗监控设施设备、发

生故障不主动报修和不接听监控人员警示电话的,每次每项

2000元罚款。凡是北斗监控设施设备损坏后未及时修复

好,而不能正常使用的不得发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