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老年人优待普惠力度,提升老年人社会福利待遇,让老年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根据《关于提高我市高龄津贴标准的通知》(民养老〔2023〕2号)通知要求,为我县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其中80周岁至99周岁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30元,100周岁及以上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500元。
按照省、市文件要求,今年80-99周岁实行按月发放,我县立即下发通知至各乡镇,明确工作要求,加大宣传力度。通过个人申请、村(社区)委员会摸排核实,乡镇审核把关,截至目前,我县80周岁—99周岁共有28843人,发放资金86.529万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127人,累计发放资金24.7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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