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县王集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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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20031788751/202305-00108 组配分类: 回应关切
发布机构: 蒙城县王集乡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群众关切】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常见问答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5-06 发布日期: 2023-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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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回应关切
发布机构: 蒙城县王集乡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群众关切】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常见问答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5-06
发布日期: 2023-05-06
【群众关切】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常见问答
发布时间:2023-05-06 16:49 信息来源:蒙城县王集乡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哪些人符合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条件?

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城乡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应当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1.无劳动能力;2.无生活来源;3.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本办法所称的无劳动能力:1.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2.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3.残疾等级为一、二、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肢体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级的视力残疾人;4.县(区)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财产符合当地特困人员财产状况规定的,应当认定为本办法所称的无生活来源。

法定义务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本办法所称的无履行义务能力:1.特困人员;2.60周岁以上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3.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本人收入低于当地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且其财产符合当地低收入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4.重度残疾人和残疾等级为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本人收入低于当地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且其财产符合当地低收入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5.无民事行为能力、被宣告失踪或者在监狱服刑的人员,且其财产符合当地低收入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6.县(区)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与低保、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可以同时享受吗?

答:同时符合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条件和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条件的未成年人,选择申请纳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范围的,不再认定为特困人员。已享受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人员不能再申请低保待遇。

三、如何申请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答:申请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应当由本人向户籍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本人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居)民委员会或者他人代为提出申请。

申请材料主要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劳动能力、生活来源、财产状况以及赡养、抚养、扶养情况的书面声明,签署所提供申请材料真实、完整的承诺书,残疾人还应当提供残疾证。申请人及其法定义务人要履行授权核查家庭经济状况的相关手续。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自受理群众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和审核确认。

四、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如何评估?

答: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一般依据以下6项指标综合评估:1.自主吃饭;2.自主穿衣;3.自主上下床;4.自主如厕;5.室内自主行走;6.自主洗澡。6项指标全部达到的,可以视为具备生活自理能力;有3项以下(含3项)指标不能达到的,可以视为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有4项以上(含4项)指标不能达到的,可以视为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

五、如何帮助特困人员解决“后顾之忧”?

答:特困人员去世后应实行火化,免费为其提供遗体接运、遗体存放、遗体火化、骨灰寄存四项殡葬基本公共服务。特困人员丧葬事宜由特困供养服务机构、村(居)委会设立的红白理事会或者其亲属办理,按每人3000元丧葬费的标准予以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