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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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蒙城县农业农村局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关于记录单编号230423004002018投诉问题的回复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4-27 发布日期: 2023-04-27
关于记录单编号230423004002018投诉问题的回复
发布时间:2023-04-27 15:04 信息来源:蒙城县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网友于3月31日在抖音店铺“******网络个体店”购买驱蟑螂凝胶,收到产品使用后,并没有任何效果,经查询发现该产品并未标注农药登记证号,通过标注的生产公司“******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查询,也未查到该公司有农药生产许可。根据《农药管理条例》预防、控制蚊、蝇、蜚蠊、鼠和其他有害生物的产品,均属于农药范畴,应当按照农药进行管理,在产品上标注农药登记信息,该商家出售产品系不合格产品,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我有权要求商家退一赔三,赔偿金额不足500元为500元。请贵局办案工作人员责令店铺负责人联系本人,三方配合处理。4月25日,县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和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与网友及商家取得联系,商家表示会积极主动与网友沟通协商,妥善解决此事。经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协调,商家“******网络个体店”已退还给网友200元钱,网友表示理解。4月26日上午电话回访网友,网友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并对执法人员的工作给予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