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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2003178357Q/202302-00184 组配分类: 规范性文件立改废
发布机构: 蒙城县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蒙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改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文号: 蒙政办〔2023〕2号
发文日期: 2023-02-01 发布日期: 2023-02-05
有效性: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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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规范性文件立改废
发布机构: 蒙城县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蒙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改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文号: 蒙政办〔2023〕2号
发文日期: 2023-02-01
发布日期: 2023-02-05
有效性: 有效
蒙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改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05 09:57 信息来源:蒙城县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统计法律法规,切实保障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严格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职权,按照《亳州市统计局贯彻落实国家统计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亳统〔202224号)要求,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对《蒙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主要目标任务分解表的通知》蒙政办〔20221号)文件部分内容进行如下修改:

任务分解表重点工作任务3项、第8协同配合单位中,取消蒙城县统计局;

任务分解表重点工作任务16协同配合单位取消国家统计局蒙城调查队。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