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县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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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2MB19032879/202303-00051 组配分类: 主动回应
发布机构: 蒙城县税务局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名称: 在服务合同中,哪些情况不属于特许权使用费范围?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3-20 发布日期: 2023-03-20
索引号: 11341622MB19032879/202303-00051
组配分类: 主动回应
发布机构: 蒙城县税务局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名称: 在服务合同中,哪些情况不属于特许权使用费范围?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3-20
发布日期: 2023-03-20
在服务合同中,哪些情况不属于特许权使用费范围?
发布时间:2023-03-20 10:56 信息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网站 浏览次数: 字体:[ ]

答:在服务合同中,如果服务提供方提供服务过程中使用了某些专门知识和技术,但并不转让或许可这些技术,则此类服务不属于特许权使用费范围。但如果服务提供方提供服务形成的成果属于税收协定特许权使用费定义范围,并且服务提供方仍保有该项成果的所有权,服务接受方对此成果仅有使用权,则此类服务产生的所得,适用税收协定特许权使用费条款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