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县残疾人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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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33416225116160697/202303-00003 组配分类: 招标采购
发布机构: 蒙城县残疾人联合会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蒙城县残疾人联合会2023年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评估设计及验收项目磋商公告(二次)中标结果的公告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3-20 发布日期: 2023-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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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招标采购
发布机构: 蒙城县残疾人联合会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蒙城县残疾人联合会2023年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评估设计及验收项目磋商公告(二次)中标结果的公告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3-20
发布日期: 2023-03-20
关于蒙城县残疾人联合会2023年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评估设计及验收项目磋商公告(二次)中标结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20 09:18 信息来源:蒙城县残疾人联合会 浏览次数: 字体:[ ]


 

 

蒙城县残疾人联合会2023年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评估设计及验收项目磋商公告(二次)招标工作已结束,现将前三名得分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名称

得分

第一名

合肥天恩健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82.66

第二名

合肥福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81.33

第三名

安徽鑫诺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71.00

一、公告期。2023年3月20日至2023年3月28日。请第一中标供应商于公告期满次日起30日内到县残联签订合同,逾期视为放弃,按顺序确定第二名为中标供应商,依次类推。

二、确定的中标供应商不得参与蒙城县残疾人联合会2023年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施工阶段的招标投标。

三、其他事宜

(一)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以及提出质疑的条件。

1.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

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2023年3月20日至3月28日期间,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2.提出质疑的条件

供应商认为本项目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法律法规,依法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不予受理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或者缺少必要的证明材料;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或者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据。

(三)投诉受理部门

蒙城县残疾人联合会:0558-2976780

(四)中标供应商领取中标通知书时,请提供下列材料:

1.单位给经办人员出具的授权委托书;2.经办人员身份证(原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称:蒙城县残疾人联合会  

  址:亳州市蒙城县南华路中段

联系人:柴巨成   

联系方式:0558-2976780

 

                             蒙城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