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县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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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2551843530R/202302-00010 组配分类: 主动回应
发布机构: 蒙城县商务局 主题分类: 其他 / 公民 / 通告
名称: 普法知识—春节普法小贴士请查收!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2-01 发布日期: 2023-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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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蒙城县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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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普法知识—春节普法小贴士请查收!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2-01
发布日期: 2023-02-01
普法知识—春节普法小贴士请查收!
发布时间:2023-02-01 08:04 信息来源:蒙城县商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欢声笑语迎新春,喜气洋洋过大年,在这喜庆的日子里,每天特地为大家奉上一期法律知识,让我们平平安安守“底线”,开开心心过大年。

案例一

假期里,小明去家附近的某生鲜超市购物,在进行自助结算时,小明仅支付部分商品货款,将其余商品在未付款的情况下直接放入购物袋中拿走。小明尝到一次“甜头”后,又在后续的两次购物中,以同样方式“逃单”。超市员工在监控中发现了小明的行为,遂报警。尽管小明盗窃来的商品总价值并不大,但由于小明多次盗窃,公安机关仍以涉嫌盗窃罪将小明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检察官提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2年内盗窃3次以上的,即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假期里,为了置办年货,家家户户去超市购物的频次也不断增加,检察官提示家长和同学们,购物过程中必须全部支付所买商品的货款,切莫因为贪小便宜被刑法规制。希望大家都能做诚信人,过踏实年。

 

案例二

17岁的小壮约了同班同学一起去家附近的酒吧喝酒,庆祝自己即将成年。喝酒过程中,小壮因说话声音吵闹与邻桌的小李发生了口角,两人在推推搡搡中矛盾升级,小壮遂向小李脸上打了一拳,导致小李鼻骨骨折,经鉴定小李鼻部骨折的损伤程度属于轻伤二级。后公安机关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将小壮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检察官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58条规定,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经营者,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这类场所的灯光一般而言比较昏暗,形形色色的人进出其中,场所中的喝酒、抽烟等行为对于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是不利的,若是放任未成年人进入该类场所,在耳濡目染下,极易导致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滋生,甚至引发违法犯罪行为。所以,佳节期间,家长朋友们可千万不要放任孩子进入网吧、酒吧等场所,也不要带孩子去KTV图热闹,可通过其他形式带领孩子感受春节文化,培养孩子爱国、尊长、勤劳的美德。

 

案例三

17岁的小华想在寒假期间兼职赚钱补贴家用,他从同学小强处了解到,只需要提供自己的银行卡号就可以获得分成。在小强的邀请下,小华进了一个叫“转账群”的微信群,并按照群内要求提供了自己名下的银行卡账号,在该银行卡有钱款入账后,又按照要求将所收钱款转到指定账户内。小华虽从小强处了解到这些钱是诈骗等非法所得,但他认为自己没有实施诈骗行为,且这份“兼职”成本低,来钱快,也就没当回事。殊不知,自己的行为已经涉嫌犯罪,最终,公安机关以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将小华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检察官提示:

假期里,很多同学会寻找兼职工作。积极参与社会劳动,丰富假期生活本是好事,但也要警惕借卡租卡、刷单刷评等非法兼职的陷阱,这些非法兼职或是以各种名义骗取同学们的钱财,或是在无形之中将同学们推向了违法犯罪的深渊。

检察官提醒大家,在寻找兼职工作时,一定要注意审查工作的内容、性质是否合法,有无风险,必要时要与老师、家长进行沟通,听取他们的意见,做好法律风险防范,收获一份合法且合适的兼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