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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蒙城县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发布实录】蒙城县召开2022年刑事审判工作开展情况新闻发布会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12-31 发布日期: 2022-12-31
【发布实录】蒙城县召开2022年刑事审判工作开展情况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22-12-31 10:17 信息来源:蒙城县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间:2022年12月27日15:00

   点:蒙城县人民法院南四楼会议室

人:李利民  蒙城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参会人员:唐    蒙城县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

          张如国  蒙城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一庭庭长

          蔡吉峰  蒙城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二庭庭长

李利民:

同志们、广播电视台新闻媒体朋友们大家好。欢迎大家来到县法院参加由县委宣传部、县政府办公室联合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今天发布会的主题是蒙城县2022年刑事审判工作开展情况。今天我们高兴地请到了蒙城县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唐峰,蒙城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一庭庭长张如国,蒙城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二庭庭长蔡吉峰。我是蒙城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李利民,今天的发布会由我来主持。下面有请蒙城县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唐峰给我们介绍蒙城县2022年刑事审判工作开展情况。

 峰:

一、刑事审判工作基本情况

2022年以来,蒙城县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充分发挥刑事审判惩治和预防犯的职能,积极推动平安蒙城建设,全面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截至12月上旬,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636件,审结案件549件,结案率为89.41%。

(一)危险驾驶罪、交通肇事罪、强奸罪、盗窃罪、故意伤害罪等案件占据主导地位。其中,危险驾驶案件新收218件,同比下降7.6%交通肇事案件新收51件,同比下降32.9%;强奸案件新收40件,同比上升33.3%;故意伤害案件新收36件,同比下降28%;盗窃案件新收36件,同比下降45.4%;以上五类案由案件共计381件,占刑事一审案件的62%。

(二)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案件明显下降新收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案件12件,同比下降40%。

(三)侵犯财产犯罪案件小幅度下降新收诈骗类案件24件,同比下降31.4%。

(四)职务犯罪案件基本持平新收贪污贿赂案件4件,维持上一年度同期水平。

涉未成年人案件有所上升。新收涉未成年人案件47件,同比上升6.8%。

、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持续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确保办案质量。

(二)持续加大打财断血工作力度,确保黑财清底。

(三)持续加强未成年专业化审判,确保公平公正。

(四)持续增强风险防范意识,确保社会稳定。

三、典型案例通报

(一)被告人徐某彬诈骗案

1、基本案情

2016年5月至2021年6月,被告人徐某彬沉迷于购买彩票,因无经济来源便谎称自己系公务员能够帮助办理公租房、廉租房、子女入学等事项,以需要收取办理费的名义骗取他人钱财用于购买彩票等。经过审计,徐某彬共诈骗132人,涉案金额为2699800元,非法获利1797500元。

2、裁判结果

蒙城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徐某彬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二)被告人邹某涛、付某彬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1、基本案情

2021年6月6日11时许,被告人邹某涛、付某彬在蒙城县立仓镇訾渡口桥西茨河流域禁捕区内,使用邹某涛、付某彬的电捕鱼器,用电击方式非法捕捞水产品,后被蒙城县公安局民警查获。现场查获邹某涛使用的电捕工具及捕捞的杂鱼约2公斤。案发后,蒙城县人民检察院和邹某涛、付某彬达成协议,二人承担生态环境修复责任,按照蒙城县农业农村局出具的专家意见,购买价值3585.60元的鱼苗到茨河增值放流,邹某涛、付某彬在市级以上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

2、裁判结果    

蒙城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邹某涛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判处有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被告人付某彬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判处有拘役四个月,缓刑八个月。对扣押在案的被告人邹某涛、付某彬的一套电捕鱼工具(二个电瓶、一个逆变器和一条抄网)予以没收。

李利民:

下面开始提问,提问之前请通报所代表的新闻机构。

蒙城县广播电视台记者:

我注意到在刚刚通报的各类案件中,我县今年没有涉黑涉恶案件,县法院在今年的扫黑除恶中做了哪些工作呢?

张如国:

不断优化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及扫黑办人员配置,严格贯彻落实《反有组织犯罪法》、最高人民法院、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意见》及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做好2022年度人民法院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重点工作的通知》。积极参加上级法院组织的刑事审判业务知识培训,为将来涉黑涉恶案件审理做好充分准备。开通涉黑涉恶财产刑案件“快立、快执、快结”绿色通道,组建专门执行团队,提高执行效率。积极入驻短视频平台,依托“亳州平安建设服务管理平台”,安排干警进社区、进学校积极进行法治宣传。

蒙城县广播电视台记者:

今年县法院涉黑涉恶案件执行团队打财断血工作开展的情况如何?

张如国:

我院对刑庭移交的涉恶案件逐案登记造册,建立执行台账,进行动态管理,2022年以来,我院涉黑恶案件执行立案6件,执行结案6件,执行结案率100%。涉黑涉恶案件执行到位金额35.86万元,执行到位率32.73%。

蒙城县广播电视台记者:

老百姓对养老诈骗犯罪深恶痛绝,对老年人的“钱袋子”构成了威胁,侵害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法院接下来如何发挥好预防打击养老诈骗职能呢?

蔡吉峰:

我院成立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蒙城县人民法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召开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推进会,加大涉养老、老年群体诈骗案件线索摸排力度,对风险隐患建立台账,制作《蒙城县人民法院养老诈骗防范指南》宣传彩页,印制《致广大老年朋友的一封信》,制作手提袋等老年人喜爱的宣传品,多次深入学校、社区、广场等地开展了养老诈骗宣传活动。

蒙城县广播电视台记者:

为更好的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县法院去年成立了少年法庭,在这一年多的时间中,县法院未成年人工作开展情况如何?

蔡吉峰:

少年法庭根据未成年人易于矫正、可塑性强的特点,充分发挥未成年人案件“寓教于审,惩教结合”的审判特点,做到审前阶段、庭审辩论阶段和宣判后的法治教育、悔罪教育及心理抚慰、疏导等符合未成年人特点的审判方式,充分发挥陪审员、公诉人、辩护人、监护人的作用,教育未成年被告人正确对待审判,促其自我悔罪,以求融合家庭、学校和社会教育于审判的特殊教育效果,预防其再次犯罪。2022年以来,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29场次,法治副校长进校园讲课27场次,覆盖师生4万余名,举办“法院开放日”活动,开展实践性法律宣传教育,邀请中小学校师生参观法院、旁听案件庭审,加强与公、检等有关单位的协作配合,深度融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努力改善未成年人成长社会环境,为未成年人提前撑起“保护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