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力抓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
1.抓好中央、省环保督察、省长江经济带警示片反馈问题、市级通报的环保问题以及县级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问题的整改。
2.抓好对乡镇环保工作的考核,一年考核两次,分别在7月份和12月份。
(二)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
1.下达《蒙城县2023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点任务清单》《蒙城县2023年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整治任务分解清单》分解到各责任单位。
2.完成大气约束性考核指标PM2.5、优良率、重污染天数三项指标。
3.完成污染减排、秸秆禁烧、烟花爆竹禁放、重点涉气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4.完成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控工作。
5.谋划大气专项资金项目。
(三)持续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
1.确保2023年涡河龙亢断面(考核目标Ⅲ类)、芡河立仓大桥断面(考核目标Ⅲ类)、北淝河亳州市断面(考核目标Ⅳ类)3个国控考核断面,年均值达到三类。
2.确保茨淮新河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
3.完成市生态环境局下达的蒙城县2023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环境整治、农村黑臭水体整治以及乡镇驻地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任务。
4.项目谋划情况。组织实施蒙城县涡河流域部分乡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继续申报蒙城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建设项目(一期)、芡河流域水环境治理项目及北淝河流域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四)持续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
1.加强重点企业监管,强化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
2.加强危险废物管理,做好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防治。
(五)加大环境执法监管水平。
1.全年每季度开展一次“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活动,检查行业包括:工业企业、规模养殖场、饮用水源地、医疗卫生机构、重点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等项目。
2.全年每季度开展一次定向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活动,2023年计划按照检查的行业类型与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定向联合双随机检查。
3.全年组织分行业类型开展专项检查,计划组织开展建筑施工扬尘、砖瓦窑厂、搅拌站和砂石料厂等专项检查。
4.及时高效的处理信访投诉案件,为群众解决合理诉求,化解群众矛盾,提高办理投诉案件的满意率。
5.加强日常监管,加大环境法律法规宣传,深入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加大处罚力度,提高企业守法意识。
(六)抓住机遇大胆谋划项目。
统筹长江经济带、乡镇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高标准农田治理、中小河流治理等相关项目,谋划EOD等多种模式项目,争取上级项目资金、银行融资。探索建立县为主、中央和省补助、社会参与的资金筹措机制,尝试发行地方政府一般性债券筹集资金,加大资金投入,确保生态环境质量大幅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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