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出生证明随父入户所需材料:
1、婴儿父亲《居民户口簿》;
5、非婚生育说明(非婚生育的提供)。
备注:
1、申报登记姓名与《出生医学证明》上姓名不一致时,需父母双方到场一致同意; 2、父母民族成份不相同的,需父母双方到场确认婴儿民族成份; 3、第2条根据《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第六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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