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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2MB19032879/202301-00010 组配分类: 上级政策培训
发布机构: 蒙城县税务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第一税务分局利用晨会时间学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最新政策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1-05 发布日期: 2023-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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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上级政策培训
发布机构: 蒙城县税务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第一税务分局利用晨会时间学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最新政策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1-05
发布日期: 2023-01-05
第一税务分局利用晨会时间学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最新政策
发布时间:2023-01-05 11:12 信息来源:蒙城县税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2023年15日早上,第一税务分局利用晨会时间,集中学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最新政策。

主要学习内容包括:1.2023年度起,缴费人新增选档或变更缴费档次,需向税务部门申请,缴费人新增选档或者变更缴费档次渠道可以选择微信、支付宝、皖事通等税务提供的“掌上办”系统、合作商业银行各网点、各级税务部门办税服务厅以及开通税务代征代办系统的基层代办点办理;2.缴费人缴纳2023年当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的,自行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缴费人需要补交以前年度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的,需要向参保地人社部门申请,由人社部门核定应缴费额并传递税务部门后,缴费人再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3.202311日起,参保人只能在公历年度内通过各线上、线下渠道自行缴纳当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超过缴费期限的,需要交纳往期保费,由人社部门按照特殊缴费方式传递征收。

第一税务分局,每天会利用晨会时间,向办税服务厅人员及时传达最新税费政策、相互交流办税过程中遇到的难点堵点问题,及时沟通,相互学习。通过学习,不仅及时更新了办税服务厅人员政策知晓面,还可及时、准确的向广大纳税人缴费人传递最新政策,提升办税人员办税流畅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