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拥〔2022〕3号
关于印发《关于深化双拥模范城(县)创建
推动新时代双拥工作高质量发展的
若干落实举措》的通知
各县、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关于深化双拥模范城(县)创建推动新时代双拥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若干落实举措》已经市领导同意,现印发你们,请各地、各单位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亳州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8月20日
关于深化双拥模范城(县)创建
推动新时代双拥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若干落实举措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加强双拥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2021年以来,省委主要负责同志就做好全省双拥工作特别是全国双拥模范城创建工作多次提出具体要求,强调要认真做好基础工作,把实现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满堂红”作为一项硬任务,想方设法取得突破。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双拥工作重要批示指示,全面落实省委主要负责同志关于做好双拥工作的明确要求,依据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深化双拥模范城(县)创建推动新时代双拥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通知》(皖拥办〔2022〕8号),制定本举措。
一、加强军民共建,提升双拥创建质量
1.落实军地合署办公制度。明确合署办公具办人、办公场所,制定并落实合署办公制度。确保“八一”、春节期间以及推进重大双拥工作任务期间,军地协调高效顺畅。(牵头单位:亳州军分区政治工作处。责任单位:市退役军人局,各县区双拥办)
2.贯彻军地互提需求、互办实事“双清单”制度。在军地互提需求的基础上,制定并落实军地互办实事“双清单”。持续做好“发挥双拥优势帮助部队解决实际问题”工作,签订并落实“共建协议”,支持部队搞好基础设施、训练装备建设,改善部队战备和官兵工作生活条件。(牵头单位:市退役军人局。责任单位:亳州军分区政治工作处、武警亳州市支队等驻亳部队,市双拥工作成员单位,各县区双拥办)
3.持续开展“情系边海防官兵”活动。各县区双拥办和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要准确掌握每名边海防官兵家庭地址和联络信息,并制发联系卡。“八一”、春节期间走访慰问全覆盖,平时走访常态化,全力帮助任务一线官兵家庭排忧解难。探索与“雪枫团”开展“飞地拥军”活动。(牵头单位:市退役军人局、市委史志研究室。责任单位:市双拥工作成员单位,各县区双拥办)
4.打造亳州双拥工作品牌。深入挖掘亳州在淮海战役中拥军支前事迹,探索打造亳州双拥工作品牌“支前一等县”。各县区要积极探索和打造至少1个能够“记得住、叫得响、推得开”的双拥工作品牌。(牵头单位:市委史志研究室、市退役军人局。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市双拥工作成员单位)
5.推动社会化拥军。各县区要打造“军人驿站”不少于2家、“爱国拥军企业(店)”不少于10家。各机关、企事业单位、“两新组织”要积极开展拥军活动。(牵头单位:市退役军人局。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各县区双拥办)
6.全面落实《安徽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无障碍为军人子女提供就近入学、调动转学、中高考加分等优待政策。(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亳州军分区政治工作处、各县区双拥办)
二、强化责任担当,拓宽军转安置渠道
7.高质量做好安置工作。完成年度军转干部、符合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和军队师以下离退休干部安置任务,压实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接收安置退役军人主体责任,优化接收结构比例,鼓励和引导退役军人到乡镇街道等基层工作,努力实现转业干部(士官)、军队组织、党委政府和用人单位“四满意”。(牵头单位:市退役军人局。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双拥工作成员单位,各县区双拥办)
8.做好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落实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退役军人厅、省军区政治工作局、省双拥办《关于进一步做好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的措施》,制定出台亳州市贯彻落实举措,做好未就业随军家属的就业安置、招聘培训工作。(牵头单位:亳州军分区政治工作处。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退役军人局、市双拥工作成员单位,各县区双拥办)
9.持续做好企业军转干部服务工作。“八一”、春节期间召开企业军转干部座谈会,走访慰问困难企业军转干部,及时纾困解难,保持我市人员安全稳定。(牵头单位:市退役军人局。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资委、市双拥工作成员单位,各县区双拥办)
10.开展能力提升专项行动。采取本地培训与异地培训相结合的方式,拓展技能培训项目,真正做到“订单式”“定向式”“定岗式”培训。(牵头单位:市退役军人局。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资委、市双拥工作成员单位,各县区双拥办)
三、推进崇军荣军,提高优抚褒扬水平
11.推进优抚对象优待证的数据采集和申领工作,按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规定时限完成优待证发放工作。(牵头单位:市退役军人局。责任单位:市双拥工作成员单位,各县区双拥办)
12.进一步完善、细化我市优待详细内容,尽快制定出台我市优待实施细则。(牵头单位:市退役军人局。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编办等32部门)
13.完成优抚医疗“一站式”结算平台接入医保信息平台工作,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优抚医疗救助(优抚对象门诊、住院医疗费用的补助)“一站式”报销结算。(牵头单位:市退役军人局。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区双拥办)
14.精准识别生活困难的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家庭。规范运行困难帮扶系统,建立困难家庭“一对一”帮扶机制,确保困难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家庭应帮尽帮。(牵头单位:市退役军人局。责任单位:市双拥工作成员单位,各县区双拥办)
15.持续开展烈士子女医疗救助活动,切实维护广大烈士遗属的权益,提升他们荣誉感和幸福感。(牵头单位:市退役军人局。责任单位:市双拥工作成员单位,各县区双拥办)
四、夯实基层基础,畅通纵向落实渠道
16.乡镇、街道和村(社区)要依托退役军人服务站,打造基层双拥工作服务站点。双拥工作服务站要具备“一员”(双拥联络员)“一室”(双拥工作活动室,可兼用)“一栏”(双拥宣传栏、可兼用)“一簿”(双拥登记簿)“一制度”(双拥工作制度)。(牵头单位:市退役军人局。责任单位:各县区双拥办)
17.实现军人退役“一件事联办”,做到退役报到、退役军人恢复户口登记、居民身份证办理、职业技能培训的申请、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给付、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军人退役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社会保障卡申领等政务服务事项“一件事联办”。(牵头单位:市退役军人局。责任单位:市双拥工作成员单位,各县区双拥办)
18.加快“互联网+退役军人”服务平台建设,实现退役军人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件率100%。(牵头单位:市退役军人局。责任单位:市数据资源局,各县区双拥办)
19.推进模范(最美)退役军人、最美拥军人物选树活动,激励广大退役军人在乡村振兴、双拥创建中发挥积极作用。(牵头单位:市退役军人局。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双拥工作成员单位,各县区双拥办)
五、开展暖心解难,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20.加强信访事项清单化、台账式跟踪管理,全流程、全链条跟踪督办,形成工作闭环。对梳理出未化解的信访事项,全部建立“2+2+3”包保责任(县区政府分管负责人、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主要负责人+乡镇(街道)党委书记、村(社区)党支部书记+乡镇(街道)政府分管负责人、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村包片负责人),按照“三到位一处理”工作要求,健全完善信访分析研判、疑难问题协调处理、联合督查等工作机制,促进化解息访一批、包保稳控一批、帮扶救助一批,确保人稳当地、案结事了、心怨纾解。(牵头单位:市退役军人局。责任单位:市信访局、市公安局、市双拥工作成员单位,各县区双拥办)
21.健全党政领导接访下访和阅批来信工作制度,畅通“信、访、网、电”诉求反映渠道。(牵头单位:市退役军人局。责任单位:市双拥工作成员单位,各县区双拥办)
22.强化基层退役军人服务站风险感知功能,做到“三个知道、两个跟上”(随时知道服务对象在哪里、在干什么、需要什么,思想工作要跟上、服务管理要跟上)。(牵头单位:市退役军人局。责任单位:各县区双拥办)
23.做好退役军人政策落实、帮扶解困、思想疏导等工作,多措并举推动解决优抚对象关心关切的突出问题。(牵头单位:市退役军人局。责任单位:市双拥工作成员单位,各县区双拥办)
亳州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8月20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