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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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2003178429H/202403-00042 组配分类: 公开制度
发布机构: 蒙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蒙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制度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3-04 发布日期: 2024-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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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蒙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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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蒙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制度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3-04
发布日期: 2024-03-04
蒙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制度
发布时间:2024-03-04 15:32 信息来源:蒙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切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使该项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制定本制度。

一、委机关各内设机构为政府信息的制作人、获取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各股室、中心要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切实履行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检查和指导,及时发现并纠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存在问题,不断提升工作质量。

三、对各内设机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情况实行经常性考核,主要检查政策是否执行到位,工作程序是否规范等,对工作做得好的给予表扬,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则给予批评。

四、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其办公室每年对各内设机构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统计并通报。

五、本制度印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