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县坛城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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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2003179261Q/202207-00263 组配分类: 监督检查
发布机构: 蒙城县坛城镇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2022年坛城镇食品安全工作计划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7-12 发布日期: 2022-07-12
索引号: 11341622003179261Q/202207-00263
组配分类: 监督检查
发布机构: 蒙城县坛城镇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2022年坛城镇食品安全工作计划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7-12
发布日期: 2022-07-12
2022年坛城镇食品安全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22-07-12 15:20 信息来源:蒙城县坛城镇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做好2022年坛城镇食品安全工作,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的要求,和县委县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的总体部署,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建设群众满意的食品安全集镇,努力提升群众对食品安全的知晓率和满意度,充分发挥镇食品安全委员会的领导地位,逐步形成“地方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各方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把食品安全与新冠疫情紧密相结合,确保全镇食品安全总体有序可控,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总体合格率达97%以上;抓好集镇菜市场管理;加强对农村自办酒习的检查力度;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集体性食物中毒事故;公众食品安全基本知识知晓度评分达到85分以上,百姓对食品安全状况总体满意度大大提高;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市监所)及(四员)定期接受食品安全专业培训;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主要从业人员每年接受食品安全培训不少于32小时。

二、工作重点

(一)落实党政同责,完善食品安全现代治理体系

1、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镇党委、政府重点工作,并列入各村(社区)目标责任考核。镇每月召开一次食品专题会议,层层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明确年内重点工作项目。

2.建立健全组织。在已有组织下,对人员有变动的,及时给予人员补充和调整,切实做到活有人干,事有人办。

2、强化食品安全“四有两责”。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事权划分,全面落实各单位、各部门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继续推进落实《县委县政府食品安全检查员用人管理指导意见》,加强职业化专业化食品安全检查员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基层监管能力。建立食品安全工作激励和奖惩机制,健全食品安全安全行政效能监察和问责机制,全面推进食品安全属地责任落实。

3、完善基层食品安全网络建设。充分发挥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在统筹规划、议事协调、宣传培训、督查考核等方面的作用,健全信息通报、形势会商、风险交流以及协调联动等工作机制。着力加强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实体化运作,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并落实相应的工作经费,完善工作机制和工作流程。加强村(社区)网络队伍建设,完善培训、考核制度,充分调动积极性,发挥其隐患排查、信息上报、协助执法和宣传教育的作用,提高主动发现问题的能力。

4、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创建。巩固和深化群众满意的食品安全镇建设成果,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创建。加强创建氛围营造,注重社会协同共治,提升食品安全管理精细化水平,做好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乡镇的迎检工作。

 

(二)加强全程监管,严防严控食品安全风险

1、加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事中事后监管。按照全面覆盖、风险管理、信息公开的原则,加强食品生产经营环节日常监管。突出重点单位、重点区域、重点品种和重点项目监管,有效防控和及时处置食品安全风险。进一步完善监管手段,加大执法力度。为进一步开展相关产品日常监管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2、完善食品安全应急管理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镇级应急处置体系,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加强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现场卫生处置的有效衔接,依法采取控制措施,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落实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妥善处置食品安全舆情和突发事件。将预案管理以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纳入监管人员专业培训的内容。每年至少开展一次食品应急处置培训。

3、加大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打击力度。充分发挥食品安全违法案件查办联动机制,进一步加强各职能部门的沟通合作,形成对食品违法犯罪发现一起打击一起绝不姑息。深入推进食品打假“利剑”行动,始终保持对食品安全领域违法犯罪严打高压态势。

(三)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食品、药品安全突出问题

1、加强无证无照食品经营长效治理。健全无证无照食品经营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治理成果。将食品安全纳入“村规民约”,发挥村(社区)、志愿者在无证无照食品治理中的作用,加大辖区无证无照治理成效与典型案例的宣传报道。发挥“大联勤”机制优势,进一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健全小餐饮临时备案单位的退出机制,确保百姓食品安全。

2、开展网络食品经营等新业态的专项整治。针对网络销售食品、网络订餐等新兴业态,开展“网剑行动”、第三方平台专项、网络餐饮服务专项检查,加强网络食品经营事中事后监管,完善网络订餐在线投诉和售后维权机制,加大对网络食品经营违法行为打击力度。

3、加强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的意见》,以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行为为重点工作,以多部门协同合作综合治理为主要手段,全力排查食品安全隐患,提高农村市场食品安全总体水平。逐步完善农村食品市场配送体系,推进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建设。严格执行自办酒席申报备案制度,加强日常管理工作,实施全覆盖监管,在现场检查中全面使用移动执法装备,确保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

4、加强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建立由镇食安办、镇市场监管所、镇学区、镇城管中队、镇派出所、司法所、防疫站、镇安监办、镇文明办、镇农业综合服务站、各村(社区)等多部门共同参与的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综合治理机制,将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生产经营者全部纳入监管范围,实行监管全覆盖。加强以学生为主要就餐食品安全监管以及校园周边食品摊贩的整顿力度。将校园食品安全作为学校安全重要内容,实行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落实校园食品安全管理主体责任。继续推进学校食堂、幼儿园食堂实时监控工作。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和联合督查,整治突出问题,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严格管控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风险。

5、加强食品摊贩专项整治。落实《蒙城县食品摊贩经营管理办法》,严格执行食品摊贩信息登记和定时、定点管理制度。将食品摊贩信息登记情况及时通报市场监管部门,并协助相关部门做好整治工作。对划定区域(点)和固定时段内的食品摊贩销售食品和餐饮服务的活动实施指导和监督管理。对食品摊贩临时经营区域(点)的餐厨垃圾回收处理、镇容环境卫生实施监督管理。加强食品流动摊贩管理,特别是加强夜排档管理,对划定区域(点)和固定时段以外,占用道路及其他公共场所设摊经营食品、影响镇容环境卫生的行为依法查处。

(四)实施智慧监管,提升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化水平

1、加强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完善全镇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提高针对性,扩大覆盖面,逐步形成风险监测、监督抽检、快速检测和企业自检“四位一体”的食品安全检测体系。推动基层食品安全检验检测常规化运作,加强市场监管所、食品科普站、使抽检快检成为日常监管发现问题的强有力手段。充分发挥社会第三方机构和企业自检实验室作用,督促企业自检自律。完善检验结果通报,推进食品检验信息和结果共享。

(五)落实主体责任,促进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

1、提升超市标准化管理水平。推动各类食品经营单位,实行食品经营单位良好操作规范,依法建立并执行食品销售、进货查验、检验等各项记录制度。依法落实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和展销会举办者因未履行相应义务而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连带责任。提升经营规范化管理水平。

2、加强行业管理与食品从业人员管理。落实《蒙城县食品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管理办法》的要求,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100%持健康证上岗,重点单位关键环节操作人员须持健康证和培训上岗证“双证”上岗。深化食品经营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每人每年接受食品安全培训不少于32小时,并取得培训合格证明。

3、强化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进一步贯彻落实《蒙城县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加强对畜类及禽类等食品信息追溯管理。持续加强集贸市场、批发市场、超市卖场肉类蔬菜流通安全信息追溯系统运行监管,加大对超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追溯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做到信息可追溯。完善企业食品安全应急管理机制,及时发现问题食品,及时召回问题食品,应召回食品召回率达到100%。

(六)推动各方参与,构建食品、药品安全共治格局

1、加强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积极推进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完善“一户一档”信用档案。加强食品安全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和“黑名单”制度的贯彻实施,全面贯彻实施《关于加大食品安全执法力度严格食品违法行为处罚到人的规定》,强化信用联合惩戒。

2、拓展食品安全投诉举报渠道。贯彻落实《蒙城县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程序规定》。加强“12345”市民服务热线和“12331”食品安全热线对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的处置和分析。强化首接和督查督办责任制,按法定时限回复率、有效处置率均达100%。继续开展“3·31”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开放日宣传活动,鼓励群众参与食品安全问题举报和企业食品安全内部举报,完善举报奖励和举报人保护制度,对符合条件的及时兑现奖金。

3、引导第三方加入食品安全监督。发挥第三方共治作用,充分发挥专业协会、第三方机构等的作用。继续深入推进并丰富完善百姓评议等第三方参与的品牌活动,壮大由志愿者、行风监督员、社会公众等组成的第三方监管队伍,引导百姓积极加入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全力构建政府、超市、市场、消费者“四位一体”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4、拓展科普宣传和公益宣传渠道。将食品安全纳入公民普法教育、职业技能和学生课堂教育,结合“3·15”消费者权益日、食品安全宣传月等主题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做到每月食品安全科普宣传教育活动不少于1场,活动社区覆盖率75%以上,中小学生食品安全知识课程培训每周不少于1个课时。进一步深化“食品安全进课堂”“食安小戏进村居”等品牌项目。充分利用食品科普站,针对不同人群开展科普宣传。组织开展群众食品安全应急常识等专题培训,持续推进食品安全线上培训,将培训对象从监管人员、从业人员、中小学生不断扩展至百姓及志愿者。建立食品安全宣传阵地,继续运用宣传资料、悬挂横幅、微信公众号等传统与现代相结合的方式,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政策和相关标准以及监管部门的监管举措,发布消费警示,全面提升群众食品安全知晓度与满意度。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切实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与属地管理责任,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议程。财政加大对食品安全工作的投入力度,认真落实基层食品安全“四有两责”。要积极参食品安全集镇创建,将食品安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明确责任分工

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与相关成员单位要全面履行职责,加强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部门协同。各相关单位要切实履行好食品安全区域监管责任,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相应计划,提出具体任务和工作措施,明确完成各项工作的时间节点,组织开展检查和自评。

(三)加强督查指导

镇食办积极发挥督查督办作用,对镇食安委各成员单位的食品安全工作开展绩效考核,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各项责任。各相关部门要加强食品安全信息上报。

食品安全不容忽视,我镇2022年食品安全工作,在镇党委、政府正确领导下,有镇食品安全委员会总体部署,分管领导具体安排,有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大力支持共同努力,有广大消费者理性消费,企业和食品经营单位诚信经营,我们有信心把坛城镇食品安全工作再上一个台阶,让百姓用上放心食品,努力解决好舌尖上安全。

 

 

蒙城县坛城镇人民政府

                              

                             2022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