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蒙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库(专栏)
索引号: 11341622003178357Q/202105-00288 信息分类: 规范性文件
发布机构: 蒙城县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其他
成文日期: 2021-05-11 发布日期: 2021-05-16
发文字号: 蒙政办秘〔2021〕28号 有 效 性: 有效
标    题: 蒙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蒙城县乡镇清单外事项准入制度的通知
政策咨询机关: 蒙城县委编办 政策咨询电话: 0558-7623775
索引号: 11341622003178357Q/202105-00288
信息分类: 规范性文件
发布机构: 蒙城县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其他
成文日期: 2021-05-11
发布日期: 2021-05-16
发文字号: 蒙政办秘〔2021〕28号
有 效 性: 有效
标    题: 蒙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蒙城县乡镇清单外事项准入制度的通知
政策咨询机关: 蒙城县委编办
政策咨询电话: 0558-7623775

 蒙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蒙城县乡镇清单外事项准入制度的通知

蒙政办秘〔202128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蒙城县乡镇清单外事项准入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蒙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5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蒙城县乡镇清单外事项准入制度

 

为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决策部署,加快构建全省一单权责清单制度体系和科学规范、运行高效、权责一致的乡镇机构职能体系,按照《安徽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优化乡镇权责清单厘清县乡职责边界试点工作的通知》(皖编办〔2020164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总体要求

  县级职能部门不得随意将工作职责下放到乡镇,确有需要下放乡镇承担的工作职责,县级职能部门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委托乡镇承担的行政事务,应书面征求乡镇意见,按照《蒙城县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管理办法》的相关程序批准后,纳入乡镇权责清单管理,确需乡镇配合的临时性、阶段性任务,要在征求乡镇意见后,报县委、县政府批准后实施。

  经过县委、县政府研究确定,下放到乡镇办理的职权,须按照权随事转、人随事转、费随事转的原则进行,没有随转的,不予批准。

  二、基本原则

  (一)严格程序,依规准入。按照规定程序和条件,向乡镇下放工作职责。

  (二)权责一致,完善保障。对于经审核准入的工作职责,要落实保障措施,提高乡镇承接能力。

  (三)配套衔接,动态调整。乡镇职责准入制度要与县乡权责清单相互衔接,实行乡镇职责动态管理。

  三、工作机制

  建立乡镇职责准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县政府办、县委编办、县司法局、县数据资源局、乡镇政府等部门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县委编办为联席会议牵头责任单位。

  四、准入程序

  (一)申请。县级职能部门、乡镇均可作为申请主体,对要求下放的工作职责,在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后,以书面形式向县联席会议提出申请。申请中应明确下放工作职责名称、法定依据、权责内容、职责边界以及职责下放后的运行机制、制度保障、人员安排等内容。

  (二)审核。县联席会议按规定对申请下放的工作职责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报县委、县政府审定。

  (三)准入。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明确下放乡镇的工作职责。

  (四)调整。对下放乡镇的工作职责,实行动态管理。对下放的行政权力事项,应列入乡镇权责清单;对下放后因法律法规调整或机构改革等原因无法履行的工作职责,参照准入程序及时调整和取消。

  五、相关工作要求

  县级职能部门下放工作职责,要充分兼顾乡镇承接能力,尊重乡镇意见,不得硬性指派;不得要求乡镇成立相应机构、设置专门场所、配备专职人员等;对乡镇承担下放工作职责的考评,按县统一规定和部署进行。

 

 

 

 

 


 

 

蒙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
发布时间:2021-05-16 08:55 信息来源:蒙城县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