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622003178357Q/202005-00241 | 信息分类: | 规范性文件 |
发布机构: | 蒙城县政府(办公室) | 主题分类: | 民政、扶贫、救灾 / 其他 |
成文日期: | 2020-05-15 | 发布日期: | 2020-05-20 |
发文字号: | 蒙政办秘〔2020〕22号 | 有 效 性: | 有效 |
标 题: | 蒙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蒙城县最低生活保障及特困人员供养审批权委托下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政策咨询机关: | 蒙城县民政局 | 政策咨询电话: | 0558-7623640 |
蒙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蒙城县最低生活保障及特困人员供养
审批权委托下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蒙政办秘〔2020〕2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蒙城县最低生活保障及特困人员供养审批权委托下放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工作落实。
蒙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蒙城县最低生活保障及特困人员供养
审批权委托下放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社会救助城乡统筹,更好满足困难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有效发挥社会救助在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的兜底保障作用,根据安徽省民政厅《关于印发2020年全省民政工作要点的通知》(皖民办字〔2020〕1号)要求,按照省委、市委决策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大部署,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为目标,以创新体制机制为重点,着力打造“统筹衔接、政社互补、高效便捷、兜底有力”的多层次综合救助新格局,切实筑牢民生底线。
(二)基本原则
1.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当前社会救助工作中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瞄准救助流程相对繁琐、救助时效有待提升、救助资源统筹不足、救助政策衔接不够、经办服务能力不强等突出问题,通过审批权委托下放探索破解办法。
2.坚持统筹兼顾。进一步统筹城乡、区域之间的社会救助发展,使社会救助标准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坚持兜底线、救急难、助脱贫,社会救助制度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进一步增强整体合力。
3.坚持群众受益。围绕“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把维护困难群众根本权益、满足困难群众救助需求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回应百姓关切,让困难群众切实感受到社会救助审批权限下放带来的益处。
二、主要目标
通过最低生活保障及特困人员供养审批权委托下放,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创新社会救助领导体制、工作机制,积极探索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救助事业创新发展的制度方向、政策举措和路径方法,不断提高社会救助制度的科学性和执行力,切实维护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三、主要任务
(一)完善信息平台。将最低生活保障及特困人员供养系统整合为社会救助综合服务系统,实现统一登录、信息共享、流程衔接。利用社会救助综合服务系统、移动端APP和微信公众号等,实现社会救助网上申请审核审批,规范和减少困难群众申请时需提供的证明资料,方便群众申请,提高工作效率。
(二)完善工作机制。将审批权限委托下放至乡镇(街道,以下简称乡镇),建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实现“一网一门一次”。县民政局加强业务指导,各乡镇依托便民服务中心,设立救助服务窗口,公示救助政策、范围、标准、程序、办理时限,受理或转办救助申请,并及时督促与催办,做好相关资料整理和档案管理。持续深化最低生活保障及特困人员供养制度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优化服务,严格落实“谁调查、谁审核、谁审批、谁负责”责任制。
(三)完善救助体系。量化低保家庭收入核算,优化赡养费测算办法,按照赡养义务人家庭状况予以量化,明确刚性支出的具体内容,细化收支相抵的具体办法,促进社会救助的公平公正。建立社会救助失信惩戒机制,依托信用体系建设,将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骗取社会救助款物的行为记入个人诚信记录,形成失信惩戒机制。
四、实施步骤
(一)制定方案阶段(2020年5月15日前)
1.加强学习研究。相关单位和人员深入一线进行实地调研,了解各乡镇社会救助工作现状和存在问题。
2.制定实施方案。由县民政局牵头拟定实施方案,成立蒙城县最低生活保障及特困人员供养审批权委托下放工作领导小组,报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后实施。
(二)委托下放阶段(2020年5月20日前)
1.制定相关细则。按照方案要求,由县民政局细化工作任务,牵头制定蒙城县最低生活保障及特困人员供养审批权委托下放工作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低保家庭收入核算办法,有序推进审批权委托下放工作。
2.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全县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做好配套工作,确保全县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落到实处。
3.召开部署会议。召集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召开最低生活保障及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审批权委托下放工作部署会议,做好宣传动员、资源整合、业务培训等工作。
(三)总结评估阶段(2021年1月31日前)
1.总结经验。及时总结工作中的经验做法,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进社会救助工作向纵深发展。
2.开展评估。2021年初对最低生活保障及特困人员供养审批权委托下放工作开展评估,全面梳理盘点工作成效。对主要做法逐项作出说明,对存在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形成评估报告,报市民政局备案,确保审批权“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定期分析研判,加强统筹协调,明确责任分工,增强工作合力,形成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扎实推进审批权委托下放工作顺利实施。
(二)强化人员保障。建立县乡村三级困难群众救助网络。增加县民政局人员配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救助调查员,重点从事审批权下放后的群众咨询、抽查监督、信访调查等工作。增加乡镇人员配备,确保常住人口在4万人以下的乡镇配备不少于3名民政工作人员,4—8万人的乡镇配备不少于5名工作人员,8万人以上的乡镇配备不少于6名工作人员,主要负责城乡低保及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社会救助申请受理、入户调查、审核审批、信息公开公示、档案管理等工作。各乡镇要切实加大社会救助资金投入,确保乡镇民政办经费需求。每个村(居)委会设置1名民政专干,主要负责辖区内社会救助的主动发现、资料整理、配合调查、信息公示、档案管理等工作。
(三)营造良好氛围。精准对接群众需求,大胆探索适应基层特点、符合我县实际的审批权下放后各项工作举措。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广泛宣传开展审批权委托下放工作的重要性,正确引导舆论,营造浓厚氛围。主动通报改革工作进展情况,积极回应社会和百姓关注热点,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
附件:蒙城县最低生活保障及特困人员供养审批权委托下放
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最低生活保障及特困人员供养审批权
委托下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孔祥永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 组 长:王紫娟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马兆圣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李长春 县民政局局长
锁必武 县财政局局长
赵凤轩 县扶贫开发局局长
李越峰 县卫生健康委主任
张旭东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李朝军 城关街道党工委副书记、主任
袁雪峰 漆园街道党工委副书记、主任
刘晓亮 庄周街道党工委副书记、主任
叶 松 坛城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张化书 许疃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李 娟 小涧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孙 昊 岳坊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王永国 板桥集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尹 升 马集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李 清 王集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黄 蕾 小辛集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张朝阳 双涧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邱 涛 乐土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葛飞跃 三义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王 政 楚村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黄河然 篱笆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孙松柏 立仓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李长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