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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蒙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蒙城县仁和路第三小学建设项目资质资格信息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7-12 发布日期: 2022-07-12
蒙城县仁和路第三小学建设项目资质资格信息
发布时间:2022-07-12 10:46 信息来源:蒙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浏览次数: 字体:[ ]

项目编号:BZMC2022GC076  

一、招标条件

1.项目名称:蒙城县仁和路第三小学建设项目  

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蒙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招标人:亳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小学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蒙城县境内  

2.项目规模:该项目占地面积约69.8亩,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教学楼、综合楼、运动场等,配套建设人防工程、道排、绿化、围墙等附属工程。

3.计划工期:330日历天

4.招标范围:蒙城县仁和路第三小学建设项目,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等相关文件。

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 1 个标段。    

6.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  69711398.88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要求:

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1.2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1.3提供 2017 年至今企业类似项目业绩  1个,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类似项目业绩指:201711日至今(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45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不含厂房建设)施工业绩

1.4投标时(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无被亳州市市本级及县区各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有效期内);无因扬尘治理措施不到位,被亳州市市本级及县区行业主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有效期内);

1.5企业信用

1.5.1投标人(含分公司,不含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注:评标委员会仅对进入技术标评审的投标人进行查询,以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仅对经查询存在不良信用情形的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投标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之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遇系统故障则此项不作要求。

1.5.2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竞争主体不良行为认定和管理办法》(亳公管〔202022号)为准):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亳州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5分(不含5分)的。

2)最近一次被亳州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5分到9(9)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3个月。

3)最近一次被亳州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到19(19)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4)最近一次被亳州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到29(29)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5)最近一次被亳州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30分以上(30)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评标(评审)委员会仅对进入技术标评审的投标人主体库中的不良行为记录进行查询(评标委员会登录点击评标系统上方的企业不良行为展示台进行查询),查询结果截图存档。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投标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查询,联合体成员不良行为记录累计分值,视同联合体的不良行为分值以所有联合体成员分值合计为准。遇系统故障则此项不作要求。

1.5.3 住建系统信用评价要求:

以投标人在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全过程智慧监管平台信用分值为准:

1)如企业信用分值为70分及以上的,视为合格;

2)如企业信用分值为70分以下的,视为不合格。

注:①如查询时投标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空的,表示企业未在亳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全过程智慧监管平台登记记录,信用分值默认为 100 分;

②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其联合体各成员的信用评价分值均不得低于70分;

③评标委员会仅对进入技术标评审的投标人进行查询,以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通过亳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全过程智慧监管平台实时查询为准,对信用分值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

遇系统故障则此项不作要求。

1.6其他:本项目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人员,须提供投标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2.1具备建筑工程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2.2持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

2.3投标时(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无被亳州市市本级及县区各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有效期内),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无在建工程,且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

2.4其他:  /   

3.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投标文件中必须包含联合体协议书且联合体协议中必须指定牵头单位;

2)联合体组成不得超过2名成员;

3)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次招投标的一切事务(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下载、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的缴纳、投标文件递交、异议、投诉、合同签订、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管理、沟通、协调及相关文件签署等);

4)合同签订前联合体成员变更或解体或有成员退出的,视为联合体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签订合同且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5)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须共同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否则视为联合体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签订合同且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6联合体成员资格要求: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注: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的资质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的资质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合同包中的 1  个标段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