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县数据资源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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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2MB17225743/202208-00008 组配分类: 应急管理
发布机构: 蒙城县数据资源管理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最新通告—蒙城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通告(第二十四号)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8-15 发布日期: 2022-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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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应急管理
发布机构: 蒙城县数据资源管理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最新通告—蒙城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通告(第二十四号)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8-15
发布日期: 2022-08-15
最新通告—蒙城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通告(第二十四号)
发布时间:2022-08-15 15:47 信息来源:蒙城县数据资源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蒙城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通告

(第二十四号)

近日,海南三亚、海口,西藏拉萨、日喀则、阿里地区,新疆伊犁州、乌鲁木齐等地多个旅游地区相继发生新冠肺炎疫情。因暑期人员旅游流动频繁,疫情传播风险高,为进一步做好“外防输入”工作,现就强化疫情防控有关措施通告如下:

一、审慎安排跨省旅游、出行活动。请广大市民坚持“非必要不出行、非必要不前往”疫情发生地区,特别是避免前往疫情高发的旅游景点和边境口岸地区旅游,不去中高风险地区旅游。近期如有旅行计划,要提前了解旅游途经地、目的地的疫情形势和防控政策,可通过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提前了解目的地是否为中高风险区。出行途中要做好个人防护,妥善保存好行程记录,如飞机航次、火车(高铁)班次时间和具体的座位号,用餐饭店或住宿宾馆名称、地址等信息。

二、提高主动报备意识。凡跨省外出旅居人员,返回前,需提前向社区(村)或单位报备;返回后,主动配合属地落实好信息登记、健康监测等防控措施。如近7日内有海南、新疆、西藏等涉疫地区旅居史,已返回且尚未报备的,需尽快完成报备并配合属地落实健康管理措施。凡不主动报备或故意隐匿旅居史,导致疫情传播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建立职工出差、旅游等往返登记制度,做好疫情发生地及省外旅居史职工的排查,并向所在社区(村)报备。

三、强化景区景点、宾馆酒店防控。全县所有景区景点要严格落实“预约、限量、错峰”要求,对游客逐人查验“安康码、行程卡、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落实测温、扫码、戴口罩等疫情防控措施。省外游客来蒙立即进行“落地检”。酒店宾馆等重点场所要严格查验行程卡、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认真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严防疫情隐匿传播。酒店承接大型会议、商务、宴席等活动要提前向公安部门和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备。坚持非必要不举办、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减少各类大型会议、商业、文化活动,提倡采取线上形式举办。

四、推广使用“场所码”。坚持“谁管理、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原则,车站、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影剧院、酒店、宾馆、健身房、台球室、棋牌室、网吧、图书馆、博物馆、医疗机构、金融机构、培训机构等各类公共场所,须尽快完成“场所码”申领并在出入口处张贴,切实做到“逢进必扫,逢扫必验,绿码通行,不漏一人”。对落实“场所码”扫码等常态化防控措施不严,导致风险人员进入、引发聚集性疫情的,将依法依规追究场所经营管理相关人员责任。

五、加强督导检查。即日起对全县各类人员密集场所开展专项检查,督促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单位要落实属地和行业主管责任,对所辖范围内人员密集场所加大检查频次,对违反规定不听劝阻者依法惩处。

六、各乡镇(街道)进一步发挥社区网格化管理作用,加强对省外来(返)蒙人员排查,做到不漏一户、不漏一人,并全面落实落地即检、落地即管。


蒙城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

应急指挥部

2022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