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蒙城县基层政务公开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2年7月 18 日
蒙城县基层政务公开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基层政务公开提升行动的通知》(皖政务办〔2022〕4号)要求,推进我县政务公开整体工作再上新台阶,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推进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依法依规、标准引领、需求导向、鼓励创新的原则,以基层政务公开提升行动为抓手,认真总结2020年以来开展主动公开、规范工作流程、加强平台建设、推进探索创新等方面的经验做法,有效运用“两化”试点成果,推动全县基层政务公开质量效果不断提升。
二、主要内容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秘〔2020〕55 号)《蒙城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蒙政办秘〔2020〕39号)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八个方面工作。
(一)组织推进。继续保持我县在全国100家基层政务公开“两化”试点中形成的高规格的工作体制机制,统筹推进各项重点工作。
(二)条例贯彻。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等工作。
(三)标准指引。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出台的基层各领域公开标准指引,全面公开各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完整、公开内容规范,符合各领域业务主管部门要求。
(四)解读回应。全面深入解读群众和企业关心关注的政策文件,提高解读质量及效果。加强政策咨询渠道建设,及时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热点问题,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一号答”、“一站式”的政策咨询服务。
(五)机制完善。完善政府信息管理和发布、解读回应、公众参与、考核评议等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流程,保证各项工作机制落地见效。
(六)平台建设。建好基层政务公开专区,做到功能完备、效果良好。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更多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信息公开效果。
(七)直达村居。指导村(居)编制公开事项目录,实现县、乡级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有效衔接。及时公开涉农补贴申报信息;同时汇总当年面向农村的各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实际发放结果,年底前以村为单位通过村务公开栏公开,公开期满相关材料留存村委会供村民查询。
(八)开拓创新。坚持以公开促服务、促落实、促规范,借鉴外地先进经验,注重在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平台等方面积极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为民办实事、为企优环境的成功经验做法。
三、实施步骤
(一)工作部署阶段(2022年6月底前)。
围绕行动的总体要求、工作任务、实施步骤等,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和行事历。
(二)全面实施阶段(2022年7月—2022年10月)。
认真落实工作方案,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逐项抓好落实,确保各项行动任务高标准完成,全面提升基层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县直各公开领域责任单位要主动向省、市业务主管部门沟通汇报,及时获取该领域新制定的公开标准指引及考核方案,在县政务公开办的督促指导下,做好动态调整后的各领域省级目录标准的贯彻落实,促进各领域主动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总结评估阶段(2022年11月—2022年12 月)。
县政务公开办要在10月底前完成对全县基层政务公开“两化”的考核工作,形成问题清单扎实推进整改,并按要求于11月5日前报送至市政务公开办备查。
四、保障措施
(一)精心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保障工作力量,细化责任、强化举措,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抓好各项工作。
(二)务求工作实效。各责任单位要结合自身业务特点,聚焦群众和企业需求,筑牢工作基础、拓展公开范围、创新公开方式、提高公开质量。
(三)强化示范引领。县政务公开办要根据任务节点要求,适时召开交流研讨会,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促进全县政务公开水平迈上新台阶。
(四)做好监督保障。根据要求,于6月底前将我县专项行动方案报市政务公开办备案,并在政务公开“监督保障”栏目“专项工作”中同步予以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和上级考评。
附件:1.基层政务公开提升行动工作行事历
2.县直各公开领域业务主管部门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