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县板桥集镇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蒙城县板桥集镇 > 岗位信息发布
索引号: 113416220031789982/202207-00010 组配分类: 岗位信息发布
发布机构: 蒙城县板桥集镇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蒙城县板桥集镇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村(社区)专干的公告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7-08 发布日期: 2022-07-08
蒙城县板桥集镇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村(社区)专干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7-08 16:24 信息来源:蒙城县板桥集镇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进一步引导和鼓励优秀人才扎根基层干事创业,优化基层干部队伍结构,按照公开报名、统一招考、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板桥集镇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一批村(社区)专干,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计划

计划公开面向社会招考15名村(社区)专干。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2年7月1日至2004年7月1日期间出生)。

2.高中及以上学历(可查询),专业不限。

3.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较强的吃苦耐劳精神。

(二)同等条件下,下列对象优先:

1.板桥集镇户籍人员或在板桥集镇长期居住人员;

2.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3.计算机相关专业人才;

4.退役军人。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存在前科劣迹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辞职和被辞退的国家机关及事业单位公职人员和村“两委”人员;

3.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由板桥集镇组织办、纪委办、党政办联合实施。按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包括机试)、面试、试用期实习、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2.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7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板桥集镇人民政府办公大楼一楼东组织办。

  咨询电话:0558-7731001。

  4.报名要求:报名不得委托他人代报。报名时,需携带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

    ②毕业证(原件、复印件)

    ③2寸彩色照片2张 

    ④《板桥集镇公开招考村(社区)专干报名资格审查表》

⑤复转军人需携带退伍相关证件原件

5.招考各个环节在蒙城县板桥集镇先锋网以《通知》方式发布,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请各位考生及时登录网站查看信息,按要求自行完成报名及招考各相关环节,以免影响考试。

 (二)审查

  资格审查小组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以及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必要时考生需提供本人档案。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三)时间及地点:笔试(包括机试)定于2022年7月22日上午8点半,在板桥中学进行(如因疫情原因,考试时间将适当调整)。按照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前30名考生参加面试。

  (四)面试

    1.面试人选:通过笔试(包括机试)的人员。

    2.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变处理、语言表达能力等,满分100分,当场打分并公布成绩,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后,笔试与面试成绩按照50%与50%的总成绩占比进行折合相加,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可于面试结束后在蒙城县板桥集镇先锋网查询。

 (五)公示

  通过面试后,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前15名考生获专干聘用资格。若面试人员不足,按照参加面试人数的3/4聘用。若有自动放弃资格的,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拟进入岗位试用期的人员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问题反映但经核实不影响试用的,经镇党委会议研究后分配到村试用,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聘用及管理

  1.录用人员为村(社区)专干,不属于编制人员。

    2.聘用人员在上岗前,需依法解除与其他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无法解除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3.不服从组织分配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七)工资待遇

  村(社区)专干按村现行对应职位工资及福利待遇执行。

四、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免收报名费、面试费。

  3.考生要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随时通知招聘过程中的相关事宜。

    4.公告未尽事宜由板桥集镇组织办负责解释。        

                             

                               中共蒙城县板桥集镇委员会

                               蒙城县板桥集镇人民政府   

                                         2022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