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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城县三义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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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178955/201611-00141 组配分类: 建议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蒙城县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名称: 三义镇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文号:
发文日期: 2016-11-18 发布日期: 2016-11-18
索引号: 003178955/201611-00141
组配分类: 建议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蒙城县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名称: 三义镇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文号:
发文日期: 2016-11-18
发布日期: 2016-11-18
三义镇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6-11-18 00:00 信息来源:蒙城县三义镇 浏览次数: 字体:[ ]

三义镇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安徽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实施细则》及中央、省有关文件规定,按照全县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就我镇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制定实施方案。

  1. 指导思想和原则

    这次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原则,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加强国家基层政权建设,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政治保障。

    这次换届选举工作必须坚持的原则是:一要加强党的领导。换届选举的全过程都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保证换届选举的正确方向,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二要坚持充分发扬民主。在党委的领导下,相信和依靠群众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尊重并保障选民和代表在的选举权利。三要坚持严格依法办事。严格按照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做好换届选举的各项工作,确保换届选举依法进行。

    本次县、镇人大代表换届的重要任务有:选举产生新一届县、镇两级人大代表;‚选举镇人大、镇政府机关领导人员。

  2. 换届选举的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

    根据蒙城县人大常委会会议部署,结合我镇实际,我镇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自2016年11月起至2017年2月结束,其中2016年12月16日为县、乡人大代表选举日,整个换届选举工作分五个阶段,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2016年11月3日——2016年11月14日)

  1. 建立选举工作机构(2016年11月8日前)

    镇成立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和选举委员会。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由镇党委研究确定。镇选举委员会由党委、人大、政府有一定选举工作经验的人员组成,镇选举委员会由11人组成,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下设办公室,负责办理选举工作事务。

  2. 培训选举工作人员(2016年11月14日前)

    我镇于2016年11月13日下午举办换届选举工作业务骨干培训班,参加人员:选举领导小组全体成员,负责选举工作具体事务的工作人员。

    通过培训,使镇负责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熟悉选举法和镇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的具体规定,掌握选举的法定程序,能够及时处理选举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3. 分配代表名额

    根据《选举法》有关规定,县人大常委会确定我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82名,具体分配名额和比例构成另行发文。

    在分配人大代表候选人名额时,要充分体现广泛性和代表性,进一步优化代表结构。在镇人大代表中,非中共党员应不少于35%,妇女代表候选人应不少于25%,连任人大代表可占30%左右。按照“两升一降”的要求,来自基层一线的工人、农民和专业技术人员代表的比上届要有所上升,妇女代表比例要有所上升,党政干部代表比例要有所降低。上下级人大代表,县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一般不交叉安排。

  4. 深入开展换届选举宣传活动

    要从换届选举不同阶段的内容和特点出发,有重点、有针对性地进行宣传,逐级召开会议,传达贯彻上级关于换届选举工作文件和会议精神,宣传本次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性。要充分利用培训、广播、标语、公开栏等多种形式和宣传工具进行广泛宣传,使广大选民了解换届选举有关法律法规、重要意义、任务和要求,积极参加选举活动。

    第二阶段:选区划分和选民登记阶段(2016年11月11日——2016年11月25日)

  1. 选区划分(2016年11月15日前)

    按照选举法等有关规定,我镇这次换届选举可以按居住状况划分选区,选区划分时,要综合考虑到便于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同步选举,便于代表联系选民、开展活动、接受监督。按照各选区每一代表所代表的的人口数答题相等的原则,每一选区可以安排选举1-3名代表。应先确定选举镇级人大代表的选区,尽量使每个县级人大代表的选区包含若干个乡镇人大代表选区,以共享选民登记信息,降低选举成本,方便选民参加投票选举。镇和村、社区选举工作组织要主动与辖区内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单位联系,认真做好这部分选民的登记和参加选举工作。

  2. 选民登记(2016年11月25日前)

    在我县行政区域内年满18周岁具备选民资格的公民,都应参加选举,并按选区进行选民登记。计算18周岁的时间以选举日为准。我镇的选举日定为2016年12月16日。选民登记的年龄为1998年12月16日以前的出生的有选举资格的公民。

    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学生一般在本单位所在选区登记。离退休人员、下岗分流职工、农村村民、城镇其它居民,都在户口所在地的选区登记。

    要做好流动人口中选民登记的联系、协调工作,保障他们的选举权。外来务工、经商人员、企业管理人员、企业外聘管理和工程技术人员,在我镇工作或居住一年以上的,可以在取得原选区选民资格证明后,在我镇现居住地或工作单位所在选区登记并参加选举,也可根据本人意愿在原籍登记并参加选举;我镇在外务工、经商或工作一年以上而户口没有迁出的人员,原则上应在户口所在地登记,也可以在现居住地参加选举。每次选民登记时,每个选民只能在一个选区登记一次。

    经登记确认后的选民名单应于11月25日前,由选区领导小组在选区或者选民小组公布,同时公布选举日期和选举地点。

    第三阶段:推荐酝酿确定代表候选人阶段(2016年11月26日——12月9日)

    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可以联合或者单独向选区领导小组推荐代表候选人。选举镇级人大代表时,镇级的政党和人民团体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选举县级人大代表时,县级和乡级的政党和人民团体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选民10人以上联名可以推荐镇人大代表候选人。

    代表候选人的基本条件:必须年满18周岁以上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规范遵守宪法和法律;能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在本职工作中发挥带头作用,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廉洁自律,勤勉尽责,具备履职意愿和履职能力,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得到群众认同。

    代表候选人的提出,均按选区提名产生。推荐单位应负责介绍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和推荐理由。选民10人以上联名提名,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各自推荐的代表候选人名额均不得超过本选区应选代表的名额。政党、团体和选民10人以上联名推荐的候选人,应一起列入代表候选人名单。推荐结束后,各选区将推荐出全部代表候选人名单及情况,如实上报选举委员会,不得随意调换或增减。选举委员会于12月1日前分别在各选区内按姓名笔划为序张榜公布全部代表候选人名单。

    在推荐代表候选人过程中既要充分发扬民主,又要进行正确引导。无论是政党、人民团体推荐的候选人,还是选民联名推荐的候选人,都要进行深入的考察和了解。要防止有涉黑涉恶、参与邪教活动等违法行为或品行恶劣的人被推荐为代表候选人,一经发现,必须妥善做好工作,由推荐者及时撤回提名。

    正式代表候选人确定后,于12月9日前,在选区内以姓名笔划为序张榜公布。同时,再次公布选举日期和召开选举大会的地点。正式代表候选人确定以后,由选举委员会统一向选民介绍正式代表候选人的情况。选举日必须停职安排介绍代表候选人的活动,以避免干扰、影响选民投票。要采取有效的崔氏,防止和及时纠正候选人拉票、贿选等各种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参选活动,确保推荐和选举活动依法有序进行。

    第四阶段:选举县、乡人大代表阶段(2016年12月10日——2016年12月16日)

  1. 选举县、乡人大代表(2016年12月10日——12月16日)

    按照省、市、县的要求,县、乡人大代表正式候选人确定之后,选区和选举工作组,要安排个选区于2016年12月12日前组织县、乡人大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以保障选民的知情权,增强代表候选人对选民负责、接受选民监督的意识。这次县、乡两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在同一时间进行,因此县、乡两级选举工作机构要组织精干力量,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在投票地点、选票设计、票箱、秘密写票处设置等方面统筹安排,同时、同地分贝组织投票,依法进行差额选举,确保投票选举依法有序进行。选举一律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选举时要制定选举办法,由选民推荐出监票人、计票人,负责监督选举和计票工作。代表候选人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监票人、计票人。各选区投票结束后分别一次计票,并当日公布选举结果。

    投票形式,主要采取召开选举大会和设立投票站的形式。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使用流动票箱组织投票。使用流动票箱组织投票的,选举领导小组应派出3名以上工作人员负责流动票箱投票工作,选票、票箱、名册分别要有专人负责,切实加强对流动票箱的监管。

    要发动选民积极参加投票,争取达到较高的参选率。因特殊原因不能直接参加投票的选民,可以委托不是代表候选人的选民代为投票,但应提前向选举委员会和选区选举工作小组汇报,并填写委托书。受委托人凭委托人的选民证和委托申请或委托投票证领取选票。每一选民所接受的委托不得超过3人。选民凭选民证领取选票。

    投票选举由选举委员会或选举委员会委派的选区工作小组主持。正式代表候选人不得主持本选区投票选举,也不得担任监票人、计票人。

    选民如果是文盲或者因残疾不能填写选票的,可以委托他信任的人代写,但不能委托候选人填写。

    每次选举所投票数,多于投票人数的无效,少于或等于投票人数的有效。每一选票所选人数对于应选代表人数作废,等于或少于应选代表人数的有效。

    选区选民的过半数参加投票,选举有效。代表候选人活动参加选举的选民过半数的赞成票,始得当选。获得过半数选票的代表候选人名额超过应选代表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当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再次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当选代表人数不少于应选代表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另行选举时,根据在第一次投票时得票多少的顺序,按照选举法第三十条规定的差额比例确定候选人名单。如果只选一人,候选人应选二人。

    另行选举时,代表候选人以得票多的当选,但是所得票数不得少于所发选票的三分之一。

    投票选举时,主持人应向选民报告本选区的选民人数,参加投票的人数和委托投票的人数,宣布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说明应选的代表名额、投票方法和注意事项,然后当面检查票箱,依次投票选举。

    投票结束后,由监票人、计票人和主持选举的人员清点核对收回票数,做出记录,监票人签字,统计得票情况,当场宣布计票结果。主持选举的人根据选举法及选举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确定选举结果是否有效,并予以宣布。

    镇选举委员会根据选举法确认各选区的选举结果后,予以公布,填写县人大代表登记表、选举结果报告表和选举工作总结,报送县选举委员会。

  2. 代表资格审查

    选出的镇人大代表由本机人大的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审查,提请镇人大主席团确定代表资格是否有效。

    第五阶段:筹备召开新一届镇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和总结阶段(2016年1月4日——2017年2月)

    新一届现、乡人大代表选出后,镇采取会前举办培训班等形式对新当选代表进行培训,提高代表的履职能力,梳理正确的民主观,使代表能够正确把我经济社会发展形势,正确反映社会各阶层的意见和建议,正确形势法律赋予的民主权利。

  1. 召开新一届镇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2016年1月10日——2017年2月)

    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结束后,镇要认真筹备召开镇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镇人大和政府工作报告,审查批准财政预算,选举镇人大主席团、人大主席和政府组成人员。

                       

                       中共三义镇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