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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2003178357Q/202110-00484 组配分类: 批准服务信息
发布机构: 蒙城县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审批办事指南 文号:
发文日期: 2021-10-13 发布日期: 2021-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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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批准服务信息
发布机构: 蒙城县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审批办事指南
文号:
发文日期: 2021-10-13
发布日期: 2021-10-13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审批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21-10-13 14:40 信息来源:蒙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法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十三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 

4.《划拨用地目录》(国土资源部第9号令)。 

二、申报对象 

用地项目单位或个人。 

三、法定条件 

1.符合国土资源部《划拨土地目录》; 

2.国土资源部、国家发改委关于发布实施《限制用地项目目录》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98号)。 

四、申报材料 

1、申请办理划拨用地的函; 

2、项目立项核准或审批的文件; 

3、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及附图;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 

5、项目用地规划设计条件; 

6、西安2000坐标系宗地图; 

7、申请单位资格认定材料:①申请人为企业或有限公司的,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②申请人为机关、事业单位的,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③申请人为个人的,需提供个人户籍证明或身份证; 

8、完成农民交地证明。 

五、办理程序 

1、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权益和开发利用股决定是否受理。 

3、审查:权益和开发利用股审核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并进行现场勘查。 

4、拟定划拨供地方案,提交局业务会审。 

5、报县政府研究审批。 

6、公示,办理供地手续。 

7、划拨结果公示。 

六、办理时限 

1.法定时限:无。 

2.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不含县政府审批及公示时间)。 

七、收费依据、收费标准 

不收费。 

八、承办部门

权益和开发利用股。

九、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58-7624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