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全面完成“四旁四边四创”国土绿化提升行动,高质量推进江淮运河生态廊道建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20〕44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科学绿化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19号)要求,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质量,推动林业产业可持续发展,确保圆满完成2022年林业工作任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按照乡村振兴战略总要求,以改善城乡人居环境为重点,实施乡村绿化工程,开展森林创建活动,全面提升城乡绿化水平,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新格局,努力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实现百姓富、生态美有机统一。
二、任务目标
2022年全县林业工作以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为抓手,以林业产业为依托,主要抓好村庄、道路、大中沟坝和山地绿化,完善农田林网,提升林业产业发展整体水平。
全县林业生产任务是:完成四旁植树23万株;新建和完善农田林网7.5万亩;完成封山育林1500亩;完成退化林修复13319亩;完成森林抚育11500亩,其中,中央森林抚育1500亩,省级森林抚育10000亩;创建省级森林城镇1个、省级森林村庄10个。
三、工作重点
(一)抓好新一轮林长制改革。县乡村三级林长按照《安徽省林长制条例》规定的职责,加强领导,认真履职,强化工作措施,运用好林长制“五个一”服务平台,统筹各方力量,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全面落实林长巡林制度,及时研究解决林业保护发展突出问题和林业经营者遇到的难题。实施平安森林、健康森林、碳汇森林、金银森林、活力森林等五大森林行动,推动林长制各项改革任务落实到位。
(二)抓好农田林网建设。突出乡村特色,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实施农田林网建设。每个乡镇(街道)要结合本乡镇(街道)实际,完成1—2个农田林网示范片,总面积不少于5000亩。在工作落实上,要注重征求群众意见,合理选择栽植树种,可采取“单边单行”栽植模式,妥善解决“树胁地”的问题,提高树木保存率。
(三)抓好山地造林绿化提升。一是做好灵山、双锁山、尖山、北冡山四座山地的封山育林工作。在山地周边设置围栏、围壕(沟),或栽植乔、灌木设置生物围栏,并设立永久性界柱;在主要山口、沟口、交通路口等周界明显处树立固定的森林保护标志牌;开展补植补造工作。二是做好黄柏山的绿化工作。黄柏山为石质山,土层浅薄,立地条件差,造林难度大,投资成本高,常规造林很难成林。属地乡镇要加大投入,采取大穴客土回填的造林方法,加大造林后的抚育管护工作,提高造林成活率和保存率。
(四)抓好省级森林创建。2022年创建省级森林城镇1个,省级森林村庄10个。
(五)抓好无絮杨产业发展。为推进杨树原料林建设,2022年继续鼓励镇村集体和各类造林主体选取合适的发展模式,在农田林网等“四旁”非耕地内栽植无絮杨,扩大无絮杨种植面积,助推林业产业发展,壮大镇村集体经济。用无絮杨等乡土树种替代飞絮杨树品种,2022年完成全县杨树总量15%的更新任务,逐步解决杨树飞絮扰民问题。
(六)抓好杜仲栽植工作。杜仲树姿好,树冠浓密,寿命长,材质好,适应性强,病虫害少,有较高的药用价值和生态价值。其中,果用型杜仲冠型低矮、冠幅小,有利于解决“树胁地”的问题,适宜在农田林网栽植。各乡镇(街道)要结合乡村振兴、美丽乡村建设,鼓励农民一家一户利用房前屋后空闲地、零星宜林地种植新型良种杜仲,一方面解决农村在家留守老弱劳动力就业问题,另一方面有利于促进农民增收、产业发展。
(七)抓好乡土树种栽植。积极向公共项目施工企业做好宣传,鼓励、引导各类造林主体应优先使用榉树、槐树、泡桐等本地乡土树种造林,除特殊需求外,不得引种和栽植外来树种。对工程造林确需使用外来树种的,要从树种适生性、苗木规格、质量等方面加强监管,杜绝引种外来非适生树种、垃圾苗(等外苗)等现象的发生。
(八)抓好林业执法工作。建立健全“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检察机关通过提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民事公益诉讼,建立公益诉讼生态修复基地,让在原地补植补种确有困难的滥砍乱伐林木当事人,在基地内实施补植补种,促进受损生态环境尽快修复。落实“一林一警”责任制度,健全林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定期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严肃查处非法占用林地、侵占湿地、乱砍滥伐林木、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盗采野生植物、破坏自然保护地、损害古树名木等违法犯罪行为。对在森林督察中发现的问题,要主动认领、对号入座,将整改责任切实分解落实到具体责任人,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整改。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林长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的作用,加大统筹谋划和推进力度,严格履行林长职责,强化跟踪问效问责,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各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亲自抓,负总责。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要发挥好牵头作用,主动服务,加强与有关部门协调,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二)灵活组织方式。在县级总体规划基础上,各乡镇(街道)制定具体方案,对需要植树的村庄、道路、沟渠确定植树位置、树种、株数、面积,落实到地块,统一栽植标准,统一组织实施,统一指导检查验收,各村(社区)具体负责栽植和养护。鼓励利用乡村空闲土地进行造林绿化,引导林业企业主导或参与经营,采取承包、合作、苗木分成和利润分成等灵活方式,与村(社区)合作,签订合同,按照计划方案实施。支持村(社区)结合村庄绿化发展乡土树种,带动村集体经济发展。
(三)注重政策引导。统筹各级绿化项目资金,充分发挥公共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构建政府投入引导、社会主体参与的市场化多元化投入机制,鼓励绿化企业、社会资本投入乡村绿化美化。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汇聚发展合力。利用“3.12植树节”大力开展义务植树活动,创新义务植树形式,探索“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模式,营造全民植绿、爱绿、护绿的社会风尚,调动全社会参与林业生态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附件:蒙城县2022年林业生产任务分解表
2021年12月31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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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城县2022年林业生产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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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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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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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田林网(万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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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旁植树(万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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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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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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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桥集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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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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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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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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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疃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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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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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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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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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义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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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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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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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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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辛集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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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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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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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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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村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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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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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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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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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土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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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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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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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篱笆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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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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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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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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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仓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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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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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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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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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集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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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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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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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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漆园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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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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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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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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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涧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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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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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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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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坛城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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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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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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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王集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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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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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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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小涧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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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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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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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岳坊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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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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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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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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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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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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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咨询机关:蒙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林业综合管理股
政策咨询电话:0558-7682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