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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蒙城县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文字解读】关于对《蒙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结果的通知》的解读 文号:
发文日期: 2021-10-15 发布日期: 2021-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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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蒙城县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文字解读】关于对《蒙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结果的通知》的解读
文号:
发文日期: 2021-10-15
发布日期: 2021-10-15
【文字解读】关于对《蒙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结果的通知》的解读
发布时间:2021-10-15 09:00 信息来源:蒙城县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清理背景

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是法律法规“立废改释”环节中的重要一环,是保证规范性文件合法性、严肃性、权威性的重要关口,也是保证全县行政规范性文件与中央及省、市对我县的决策部署和定位要求相协调相一致的重要工作。

517日下午,省依法治省委召开安徽省全面清理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工作动员部署会,下发《全面清理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工作方案》,启动全面清理工作。按照省市工作部署,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于202168日制发了《中共蒙城县委全面依法执行委员会关于印发全面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工作方案的通知》(蒙法发〔20214号),启动了我县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

二、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上级要求,清理工作从20216月开始,20218月底前完成,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是梳理目录清单。由县政府办、县司法局根据之前多次文件清理结果,梳理出县政府印发的、从20001月至202012月现行有效的文件目录清单(共595件),供各单位清理时参考。

二是对照目录,开展清理,报送清理建议表。各乡镇(街道)、县直各部门对照县级目录清单,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实施谁清理”的原则,对本部门负责起草、实施的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认真梳理,提出废止、修改和继续有效的意见,填写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建议表于2021630日前将清理建议表连同文件文本一并报送至县全面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是开展评估。县全面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清理建议,逐件进行研究评估后,于725日前形成清理报告报县全面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县全面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研究提出清理意见,反馈制定机关。

四是上报、公布清理结果。县人民政府应于20218月上旬向市全面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本地区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对决定继续保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应于2021820日前向社会公布。

三、工作成效

经过梳理,纳入清理范围的文件共599件(包括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文件)。依据各部门的清理意见,报送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审议。730日,政府办发出征求意见函,并根据征求结果进行了调整,最后确定继续有效373件,拟修改19件,拟废止207件。

四、提请会议研究的事项

提请会议研究同意清理结果,并以政府名义制发。


解读机关:县政府办公室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558-76369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