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县气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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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23416220031794800/202101-00061 组配分类: 公开制度
发布机构: 蒙城县气象局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蒙城县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协调制度 文号:
发文日期: 2021-01-10 发布日期: 2021-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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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蒙城县气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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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蒙城县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协调制度
文号:
发文日期: 2021-01-10
发布日期: 2021-01-10
蒙城县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协调制度
发布时间:2021-01-10 20:56 信息来源:蒙城县气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科室在发布政府信息前,要积极主动地做好有关方面的沟通和协调,逐步建立起畅通高效的信息发布机制。拟发布的本科室政府信息,要由本科室的负责人最终审定同意,确认安全准确后方可公开。

发布政府信息涉及其他科室的,要与有关科室沟通协调,经对方确认后方可发布;沟通协调后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由拟发布该政府信息的科室报请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协调解决。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要做好发布政府信息前的保密审查工作。要报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单位)或者同级保密工作部门确定。凡属国家秘密或者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得公开。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发布政府信息,要严格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