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维护县政府文件的权威性、严肃性,县政府对2000年1月以来印发的县政府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过清理,县政府决定宣布失效682件,修改26件,保留344件,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列入宣布失效范围的县政府文件,自本决定印发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列入修改范围的县政府文件,请相关部门抓紧组织修订工作,报县政府审定后印发。
附件:1. 宣布失效的县政府文件目录(682件)
2. 修改的县政府文件目录(26件)
3. 保留的县政府文件目录(344件)
2018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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