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县妇女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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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3341622003178488E/202003-00001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蒙城县妇女联合会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开展“创建最美庭院,寻找最美家庭”活动的通知 文号: 蒙妇字〔2020〕4号
发文日期: 2020-03-06 发布日期: 2020-03-06
有效性: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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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蒙城县妇女联合会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开展“创建最美庭院,寻找最美家庭”活动的通知
文号: 蒙妇字〔2020〕4号
发文日期: 2020-03-06
发布日期: 2020-03-06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开展“创建最美庭院,寻找最美家庭”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06 14:36 信息来源:蒙城县妇女联合会 浏览次数: 字体:[ ]

关于开展“创建最美庭院,寻找最美家庭”

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妇联、县直妇女组织:

为进一步发挥家庭作用,大力加强家庭文明建设、开展文明家庭创建,县妇联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创建最美庭院,寻找最美家庭”活动实施方案》,从家庭做起,户户争创、镇村评选、县级表彰,形成全县家庭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投身美丽蒙城建设,创造美好生活的良好氛围。现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蒙城县妇女联合会

2020年35

“创建最美庭院,寻找最美家庭”活动

实 施 方 案

为进一步发挥家庭作用,大力加强家庭文明建设,县妇联决定开展“创建最美庭院,寻找最美家庭”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2020年,继续推动全县各级妇联组织常态化开展以创建最美庭院、寻找最美家庭为统领的各类家庭文明创评活动,发扬传统美德、传承家风家训,进一步重视家庭教育,提升家庭文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主要任务

(一)创建最美庭院

(一)评选标准

1.庭院布置协调美:庭院布局合理、美观舒适;杂物堆放整齐,庭院内外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挂现象,无影响周边道路通行的建筑物;庭院内无敞开式饲养家禽、畜禽现象。

2.居室整洁靓化美:室内整洁美观,家具器物摆放整齐有序,勤擦拭,无尘土;居室整洁,地面、桌面无尘土杂物,窗明几净;房梁、墙壁无蛛网、无灰尘;被褥叠置整齐,床单、被罩平整;室内备有垃圾收集袋或简易垃圾桶,生活垃圾及时入袋入桶。

3.庭院清洁卫生美:庭院内无大面积污水、污渍,无露天排污沟,地面卫生保洁良好,无明显垃圾散落;庭院门前周边无成堆垃圾,无卫生死角,庭园内外墙面无乱张贴、乱涂乱画;主动拆除本户危旧房、废弃猪牛栏等,积极主动配合新农村建设工作;居住地周边的菜地、空闲地要美观整洁。垃圾入桶,垃圾桶周边干净整洁,无垃圾散落。

4.庭院绿化格局美:庭院内外、房前屋后有序种植瓜果蔬菜、花草树木等,庭院内种植绿色植被等,枯死的花草树木要及时清理,有一定格局。

5.低碳节能环保美:践行低碳减排,崇尚环保理念,使用高效清洁燃烧炉具和电能、太阳能、天然气、液化气等清洁能源,节约水电、减少白色污染;热心公益,积极带动身边人一起参与环境卫生整治,维护村居环境。

(二)评选原则和方法

1.评选原则:评选推荐要坚持好中选优、公平公正和宁缺毋滥的原则,把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于活动全过程,充分体现广泛性、代表性、先进性。

2.参选方法:推荐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方式。

1)组织推荐:由村委会、村妇联严格按照评选标准,每月择优向镇妇联推荐报送候选庭院不少于5户,镇妇联经实地考察审核确定后,每月选择10户最美庭院推报给县妇联。

2)个人自荐:由个人或家庭按照评选条件、范围,填写表格后,通过微信公众平台上报给县妇联。县妇联经实地考察审核确定后,每月表彰一批最美庭院,通过微信公众平台晒部分最美庭院,

3.长效管理:“最美庭院”实行动态考评,县妇联、镇妇联将对“最美庭院”家庭进行抽查复评,年终对于整治成果显著的家庭,进行表彰奖励,并通过不同形式进行展示、宣传。对于已经取得最美庭院但是出现反弹的家庭,取消其最美庭院称号。

(三)报送要求

1.按要求填写《2020年度蒙城县“最美庭院”推荐表》,并附不少于3张图片(其中一张图片能展示庭院整体情况)。

2.报送的照片和文字,必须为县域范围内参加评选活动的自家庭院和阳台,以3张以上高清照片为宜,并附相关文字介绍。

3.报送的内容需真实有效,如被发现有作假嫌疑,将取消评选资格。

4.从4月份开始,每月15日前,各乡镇妇联、县直妇委会要把最美庭院电子版推荐表(附照片)上报到县妇联邮箱,纸质版一式两份盖印送到县妇联。

(四)评定程序及标准

1、入户核查:各级妇联组织专人对各村“最美庭院”的候选户进行入户核查,横向对比,实地拍照,不留死角。确保候选户评选公平、公正,真正起到示范引领作用。坚持引领为核心,以提高妇女素质、弘扬良好家风、提高群众生活舒适度为重点,充分发挥典型引领作用,激励更多的人民群众及家庭更加积极地参与“最美庭院”评选,以家庭面貌的焕然一新促进家庭生活的幸福和谐。

2、民意调查:由于“最美庭院”评选工作牵涉千家万户,范围广、工作量大,采取到候选户周围听取群众意见,候选户是否能长期自觉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文明的生活方式。

(五)寻找最美家庭

以创建最美庭院为基础,常态化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最美家庭成员”及“好媳妇、好婆婆”“好儿女”等活动,并注重结合节庆活动、主题活动等开展最美家庭寻找活动,弘扬家庭美德,引导妇女和家庭在参与中接受道德教育、提升文明素养。

开展时间:全年

1.组织推荐。各乡镇、村、县直各单位妇女组织要主动发掘所在辖区、单位中热心公益、家庭和睦、孝老爱亲、科学教子、爱岗敬业、助人为乐、移风易俗、勤劳致富等家庭典型、最美事迹。从四月份开始,各乡镇妇联每月15日前各推荐本级“最美家庭”或最美家庭成员不少于3户上报县妇联。县直妇委会实时发现“最美家庭”或者最美家庭成员实时推荐给县妇联。

2.事迹推广。在组织推荐的基础上,县妇联对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县直各单位妇女组织推荐情况进行复审,函询公、检、法、司等相关部门后,择优选取候选家庭事迹,在县妇联微信公众平台等媒体组织宣传,进行事迹推广。

3.网络评选及评委评审。12月份,根据实际上报情况,制定表彰办法及相关政策激励措施。对推荐的最美家庭开展网络评选活动及评委评审工作,评选出蒙城县“最美家庭”及“最美家庭成员”等。

4.命名宣传。开展“最美家庭”颁奖,集中表彰全县“最美家庭”及“最美家庭成员”。广泛宣传典型事迹,并做好向国家、省、市妇联进一步推荐报送工作。同时做好县、镇、村三级最美家庭挂牌以及事迹宣讲活动。

(六)征集好家风好家训、家书家信

大力弘扬中华传统家庭美德,以好家风促党风政风,带社风民风。围绕家庭教育中和谐、孝道、劝学、劝善、勤俭、励志、修养等方面展开,通过立家规、传家训、育家风,引导广大市民从自身做起,从家庭做起,带头弘扬尊老爱幼、勤俭节约、自立自强、邻里互助、文明科学的生活风尚,为建设全国文明城市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和精神支撑。

1.开展“好家训、好家风、家庭故事”征文活动。

主要内容:紧扣“好家训、好家风”这一活动主题,面向社会征集经典家规家训、优秀家风故事以及家庭故事。内容可以是可以是世代传承的家规家训、治家格言,可以是长辈对晚辈影响至深的话语、故事,可以是父母写给孩子的家书;可以是家庭美德经典故事、也可以是对好家风的思考等。征文要求情感真挚、语言精练、健康向上,富有内涵,便于传诵。

征集阶段:征集方式分为单位推荐和个人自荐。各乡镇(街道)择优推荐上报20条家规家训、20篇家风和20篇家庭故事,县直各单位择优推荐上报3条家规家训、1篇家风故事和1篇家庭故事。以上材料以电子稿形式于830日之前发到蒙城县妇联邮箱:mcfl@163.com,联系人:李胜利,联系电话:2953861

表彰、学习阶段9月底。好家风、好家训、好家书各表彰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6,优秀奖若干名,分别奖励价值100元、60元、30元、20元的读书卡,并颁发荣誉证书。优秀作品印制成好家风、好家训、好家庭故事集册,并通过县广播电视台、蒙城文明网、妇联微信公众号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形成立家规、传家训、育家风的热潮。

2.开展以好家风、好家训为主题的宣讲活动。

主要内容: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要把家风、家训融入各项宣讲活动中,邀请专家学者、道德模范、志愿标兵、文明家庭代表、教育工作者等,分享家风故事、学习家规家训、交流教育心得。通过宣扬家风家训,倡导敬老爱幼、邻里和谐等行为,让好“家风”引领社会好风气。各党员干部要绕家风家训的重要意义以及如何传承良好的家风家训,从身边的例子、名人的事迹、典型的社会事件、舆论的热点话题入手,讲述家风家训的古今意义,加强自我教育,发挥好党员干部在营造和美家庭氛围中的示范带头作用。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为进一步加强“最美庭院”、“最美家庭”创建工作领导,成立蒙城县“最美庭院”、“最美家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做好全县最美庭院、最美家庭创建活动协调指导。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明确专人负责落实,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具体措施和实施方案。

2.宣传发动,营造氛围要利用各种宣传手段,采取多种形式,对评选条件及家庭事迹进行广泛宣传,镇、村(社区)依据评选情况制作 “最美庭院、最美家庭笑脸墙”、“我是最美家庭宣传员”“好家风、好家训”等宣传专栏,开展好最美庭院、最美家庭挂牌以及最美家庭事迹、好家风、好家训宣讲活动,吸引更多的家庭参与到活动中来,发挥最美家庭的示范作用,提升参与率。

3.精心组织,认真评选。要本着公开、公正、公平及好中选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标准,征求有关组织和群众的意见,真正把群众群众公认、有示范作用的家庭和个人推荐出来。确保评选出的对象事迹感人、可敬可信、可亲可学。

4.典型带动,做好结合。以此项活动为契机,号召广大妇女群众结合村庄环境整治工作、创建全国文明县等重点工作,持续开展“最美庭院”评创活动和“寻找最美家庭”活动。传播文明新风,共建和谐美丽家园。

5.常态实施,建立机制。县直各单位、各乡镇(街道)、村(社区)要结合实际,常态、长效开展活动,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附件1:创建最美庭院,寻找最美家庭创评一票否决项

附件2:蒙城县2020年“最美庭院”申报表

附件3:蒙城县2020年“最美庭院”汇总表

附件4:蒙城县2020年“最美家庭”申报表

附件5:蒙城县2020年“最美家庭”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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