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县城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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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50961046/201709-00001 组配分类: 本部门决算
发布机构: 蒙城县城管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蒙城县城管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 文号:
发文日期: 2017-09-01 发布日期: 2017-09-01
蒙城县城管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
发布时间:2017-09-01 00:00 信息来源:蒙城县城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 部门主要职能

    根据皖府发[2011]19号《关于同意在蒙城县城市管理领域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批复》文件规定,县城管局主要职责是:1、在城乡规划区内,行使城乡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行政处罚权;2、在城市规划区(含镇,下同)内,行使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依法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3、在城市规划区内,行使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4、在城市规划区内,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对违反市政工程设施管理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5、在城市规划区内,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对环境污染危害较小,通过直观判断即可认定的、实施一次行政处罚即可纠正的或者依法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实施处罚的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6、在城市规划区内,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在道路、广场等公共场所无照商贩经营行为的行政处罚权;7、在城市规划区内,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侵占城市道路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权;8、省人民政府批准行使的城市管理领域的其他行政处罚权;9、行使县人民政府赋予的其他职权;10、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度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蒙城县XX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及所属预算单位决算。

    蒙城县城管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1

城管局本级

2

环卫处

 

    三、城管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1727.1831万元,上年结转结余32.9778万元,支出总计1750.1609万元,年末结转结余10万元。与2015年相比,收、支总计入各增加529.8714、532.7521万元,增长44%,主要原因:一是加大对市容管理的力度,拆除违建面积大与2015年;二是新购入20辆执法车,用油量增加。

    环卫处2016年度收入4000.27万元,上年结转结余21.49万元,支出总计4000.27万元,年末结转结余21.49万元。

    (二)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721.183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21.1831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环卫处本年收入合计4000.2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000.27万元。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750.16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14.6177万元,占64%;项目支出635.5432万元,占36%;经营支出0万元,占0%。

    环卫处本年支出合计4000.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92.96万元,占60%;项目支出1607.3万元,占40%。

    (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727.1831万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2.9778万元,支出1750.1609万元,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与2015年相比,收、支总计入各增加529.8714、532.7521万元,增长44%,主要原因::一是加大对市容管理的力度,拆除违建面积大与2015年;二是新购入20辆执法车,用油量增加。

    环卫处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4000.27万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1.49万元,支出4000.27万元。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750.1609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32.7521万元,增长44%。主要原因:一是加大对市容管理的力度,拆除违建面积大与2015年;二是新购入20辆执法车,用油量增加。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城管局本级财政拨款支出1750.16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14.6177万元,占64%;项目支出588.7432万元,占33.3%;政府性基金支出46.8万元,占2.7%。环卫处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000.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92.96万元,占60%;项目支出1607.3万元,占40%。

    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2016年度决算665.4371万元,比2015年减少46.4218万元,降低6.5%,主要原因一是日常办公经费、人员经费精简一些。其中:“行政运行”决算665.4371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办公经费、人员经费。“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决算0万元。环卫处“一般公共服务”2016年度决算3932.01万元,“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决算3932.01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2016年度决算32.3954万元,比2015年增加15.3637万元,增长90%,主要原因一是原城建监察大队34人划到城管局平台;二是财政对工伤、生育保险基金补助加大。其中:“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决算18.0587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和所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决算13.3157万元,主要用于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 4106.34元,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6104.26元。环卫处“社会保障和就业”2016年度决算133.04万元,“事业单位离退休”决算102.41万元,主要用于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16年度决算14.2548万元,比2015年增加11.7968万元,增长479%,主要原因一是新聘用人员参保,之前为参保齐五险的人员补缴五险;二是养老、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上调。其中:“事业单位医疗”决算14.2548万元,主要用于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环卫处“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16年度决算0.7万元,“事业单位医疗”决算17.05万元,主要用于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其他医疗保障支出”决算31.06万元,主要用于补助部分单位离退休人员医疗保障方面的不足。

    (4)“住房保障支出”2016年度决算200.2567万元,2015年没有此项支出。主要原因是将原城建监察大队34人划归我局。其中:“住房公积金”决算37.6439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其他城乡住宅支出162.6128万元,主要是原城建监察大队34人人员工资。环卫处“住房保障支出”2016年度决算316.34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决算45.52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

    (六)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城管局本级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14.617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23.742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公共经费490.875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基本建设支出0万元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0万元。

    2016年度环卫处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932.0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78.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公共经费1714.7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1.0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基本建设支出0万元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0万元。

    (七)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46.8万元,本年支出46.8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城管局本级“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环境卫生”2016年度决算46,8万元,其中“大气”决算17.4万元,主要用于午季、秋季禁烧;“城市建设支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29.4万元,主要用于环卫城乡一体化项目。环卫处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6.05万元,本年收入68.25万元,本年支出68.25万元。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16年度蒙城县城管局机关运行经费1114.617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蒙城县城管局共有车辆35辆,其中厅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3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以上的大型设备0台(套)。环卫处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蒙城县环卫处共有车辆57辆,其中厅级领导干部用车XX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51辆;单位价值200万以上的大型设备0台(套)。
      九、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机关运行经费金额取自财决07表本年支出—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而财决07表的日常公用经费又源于财决08-1表的商品服务支出与其他资本性支出之和。

 

 

    附件:1.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2.收入决算公开表

          3.支出决算公开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

          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蒙城县城管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

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决 算 数

合  计

283.70

因公出国(境)费

0.00

公务接待费

0.7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82.98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77.04

       公务用车购置

205.94

 

    二、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蒙城县城管城管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283.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6%。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部门汇总数,包含局本级和局属单位。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7%,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77.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5%。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2015年度决算相比,减少1.81万元,下降100%,下降(增长)的原因是没有此项支出,2016年城管局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0.73万元, 与2015年度决算相比,减少3.25万元,下降81.73%。下降的原因是招商引资项目较少,领导更替。2016年城管局国内接待共7批次,73人次。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外县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等。在公务接待中,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县委县政府30条具体要求,严格执行关于印发《蒙城县县直单位接待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公〔2013〕132号)。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77.04万元,与2015年度决算相比,减少10.96万元,下降12.4%,下降的原因是更换新车减少耗油量。2016年执法车辆购置20辆,共计205.94万元,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用于日常公务、监督检查、政策调研等。2016年, 城管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5辆。

  蒙城县环卫处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

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决 算 数

合  计

4.10

因公出国(境)费

0

公务接待费

0.5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3.60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60

       公务用车购置

 

    二、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蒙城县环卫处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4.1万元。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部门汇总数,包含局本级和局属单位。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2%。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2016年XX局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次。该项经费根据县外办批准的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按照规定标准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0.5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外县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等。在公务接待中,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县委县政府30条具体要求,严格执行关于印发《蒙城县县直单位接待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公〔2013〕132号)。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60万元,2016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如有安排,请说明购置数),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用于日常公务、监督检查、政策调研等。

    联系方式:蒙城县城管局政务公开电子邮箱:mcxcg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