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县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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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26742135391/202005-00093 组配分类: 公开制度
发布机构: 蒙城县应急管理局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蒙城县应急局政务公开考核制度 文号:
发文日期: 2020-05-23 发布日期: 2020-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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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蒙城县应急管理局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蒙城县应急局政务公开考核制度
文号:
发文日期: 2020-05-23
发布日期: 2020-05-23
蒙城县应急局政务公开考核制度
发布时间:2020-05-23 00:00 信息来源:蒙城县安监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加强对局机关各股、室、监察大队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考核,保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促进工作的原则。

第二条  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机关目标管理,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作风和行风评议体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

第三条  考核采取平时检查与定期考核相结合、重点考核和全面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平时考核随机进行,定期考核每半年和年底或次年年初进行。

第四条  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局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的组织领导,对机关各股、室和监察大队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考核;

第五条  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4个等次;

第六条  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结果,作为评定当年度工作人员工作政绩、实施奖惩的重要依据,对被评为不合格等次的取消当年度评先资格,由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责令限期整改,并于1个月内将整改情况报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