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县妇女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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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城县妇联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2-01-30 00:00 来源:蒙城县妇女联合会 字体:[ ]

 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蒙城县妇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1年,我会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了深入开展,公开内容进一步拓展,公开形式不断规范,公开制度得到较好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我会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为组长,办公室和相关部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明确了领导小组的职责和各部室的工作任务,并要求把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目标管理,任务落实到人。明确了信息公开的承办人,建立了相应的目标责任制。做到分管领导明确,工作网络健全,工作机构完善,工作人员落实,任务分解到位。

    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核,确保信息内容真实安全

    所有信息必须由主管领导审核后才能予以公开,确保了公开信息内容的真实安全;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主动公开工作制度和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对涉密信息进行严格审查,防止涉密信息泄漏造成重大损失。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内容及数量

    2011年我会在亳州市政务网上主动公开信息95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我会主动公开了概况信息(包括机构职能、内设机构、领导介绍、领导讲话)、妇女儿童工作(包括工作动态、文件通告)、妇女儿童法规(包括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其他有关文件)、各项工作制度、常识等政府信息。

(三)信息公开形式

通过蒙城县县政务平台公开。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1年度我会未接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复议、诉讼和申诉。

五、存在的问题

    我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县政府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及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组织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公开工作质量、版式创新上还需进一步提高。

    六、改进措施

    1、进一步健全制度,明确责任。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全新的工作,也是需要长期开展与完善的一项重要工作。因此,必须形成一套与之相适应的管理制度;对各部室要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建立责任制,使其积极主动地配合开展此项工作;在健全制度,完善内部监督考核的同时,还要通过各种形式,及时听取和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加大公开力度,切实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特例”的总原则,严格按照《条例》要求,除了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公开发布的其他政府信息外,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

 

 

 

                                                     2012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