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县审计局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蒙城县审计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蒙城县审计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6-03-17 00:00 来源:蒙城县审计局 字体:[ ]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制度要求,由蒙城县审计局编制。报告统计数据截止时间2015年12月31日。

一、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2015年度,县审计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以及公众关切,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促进了阳光审计、透明审计建设。2015年度,县审计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计523条,开展户外宣传、受理审计法规公开咨询30余次,没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事项,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公开投诉,也没有发生失密、泄密等信息公开事故。

二、主要做法及特点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保障措施

根据工作分工,调整蒙城县审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设立了办公室,确定具办信息员,根据实际把政务公开工作分解到有关股室和人员,实行了目标责任制,强化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到科室,落实到人头”的工作机制,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

(二)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工作力度

一是完善了考评办法。我局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局机关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局机关绩效考核范围,制定了详细具体的考核办法。

二是建立了意见收集处理反馈制度。建立了政务公开监督员和意见收集处理反馈制度,及时收集、听取社会各界及广大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让政务公开工作处于社会的监督之下。

三是进一步加大了公开力度。在认真执行《蒙城县审计局信息公开指南》、《蒙城县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制订了《蒙城县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制度,在政务公开内容、载体形式、审批程序、保障措施等方面进行了进一步规范。

(三)扩大公开范围,打造“阳光审计”

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总原则,只要不涉及国家秘密和被审计单位商业秘密、被审计对象和相关人员隐私、审计机关工作秘密,不影响社会稳定,有关审计工作情况和审计结果的所有政务信息都实行公开。

一是审计机关基本信息公开更加全面。将审计机关概况、机构设置、单位领导、主要职能,审计政策、法规,执法依据、程序、纪律等都全面进行了公开。

二是审计工作动态公开更加及时。将审计机关工作决策部署、重要审计工作动态等及时在亳州市审计局门户网站、蒙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安徽省审计厅网站、审计署网站、《安徽审计》、《中国审计》杂志等媒体进行了公开。

三是进一步加大了审计结果公开力度。将部分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审计事项,以及群众、干部最关心,社会最敏感、反映最强烈的热点问题的重要审计结果进行了重点公开。一年来,我局将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政府投资项目结果、本单位“三公经费”进行了公开。

(四)拓宽公开渠道,加大宣传力度

本着及时、准确、便民的原则,积极拓宽和创新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和形式,实现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和形式的多元化。

一是将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建设成审计信息公开的主渠道。今年对网站栏目设置、版面设计等做了进一步调整完善,及时更新和充实网站内容,将该网站打造成了审计信息公开的重要平台。

二是充分利用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在市级以上政府网站公开各类信息68篇。抢占新闻媒体信息源,在《亳州晚报》、《安徽审计》、《中国审计》杂志等新闻媒体公开信息40余篇。受理审计法规公开咨询30余次,回复率100%,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服务“零”投诉。

三是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栏进行公开。通过办公大楼一楼大厅公开领导分工、执法依据、工作纪律,开展相关工作宣传。

三、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转变政府职能、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体现。2015年度,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如机关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有待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还需加强、信息公开平台有待完善等等。

2016年,我局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强网站建设和管理,进一步优化网站版面,增设或调整相关栏目,确保及时动态更新,将网站打造成方便群众了解相关政策、监督审计工作的重要平台。二是加大审计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加大审计机关内部管理、审计结果的公开力度,有计划、有步骤的公开审计信息,自觉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三是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建设。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配齐配强专职人员,并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的能力和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