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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城县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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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0 15:20 来源:蒙城县市场监管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蒙城县市场监督管理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蒙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网址:https://www.mengcheng.gov.cn/XxgkContent/showList/208/0/page_1.html“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蒙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地址:安徽省亳州市蒙城县南华路与体育路交叉口),电话:0558-7683301,邮编:2335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5年,蒙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主动公开发布信息917条,其中基础栏目信息418条,重点栏目信息113条,两化领域信息386条。此外,通过政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82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5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件,均为自然人通过信函方式提交,所有申请均予以按期答复。本年度,我局未产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所引发的行政复议,未产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所引发的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工作要求,规范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更新流程,严格落实“三审”制度,定期对涉密涉敏、错别字情况加强筛查整改。多措并举提升政策解读质量,2025年度公开本单位及转发上级市场监管部门重大政策发布与解读15审查清理规范性文件工作严格按照县政府要求,对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开展清理工作。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0件,废止失效文件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依托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要阵地,灵活运用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更新“三品一特”工作动态,聚焦重点节点发布消费提示等信息,并及时梳理调整政府信息目录。筑牢网络信息安全防线,专人定期巡查强化风险排查、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防止安全漏洞出现。

(五)监督保障

市场监管局领导牵头成立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专班,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核制度,定期分析研判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指导专班小组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全流程,落实“三审”工作。安排专人巡查巡检,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漏洞,同时组织专班成员开展业务技能培训,认真学习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要求,积极开展社会评议,暂无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236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17

行政强制

15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钩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

0

0

0

0

0

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2

0

0

0

0

0

2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5

0

0

0

0

0

5

(七)总计

8

0

0

0

0

0

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

(一)业务培训的问题导向不够突出。单位内部虽然对专班成员组织开展了业务培训,但多为基础性内容,聚焦实际工作开展中存在的问题,还缺少针对性实用性技能培训。

(二)政务公开的精细程度有待提升。业务股室能够做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但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在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个性化信息需求方面,还存在不足。

改进方向:

(一)突出业务培训实用性导向。坚持问题导向,依据实际工作中的问题点,针对性制定培训课程与内容,围绕各阶段重点工作任务,分阶段分批次开展培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服务水平。

(二)提升信息发布精细化程度。及时分析研判群众关注的市场监管重点领域热点问题,定期发布涉及市场监管领域的“三品一特”等民生领域关注信息,为群众提供更详实更具体的信息指南,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精细化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信息公开处理费收取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持续深化制度体系建设,在巩固既有信息报送、政策性文件认定及政策解读等机制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信息公开审核流程,完善动态更新与定期评估机制,不断提升信息公开的规范性、时效性与准确性。

二是精准聚焦民生热点回应,围绕食品药品安全、特种设备监管、产品质量、市场价格、营商环境等企业群众关切领域,加大主动发声和政策释疑力度,通过专题发布、舆情跟踪等多种形式,及时回应社会关注。

三是拓展创新政务公开载体,依托线下宣传台、政策宣讲“进社区、进企业”等活动,结合新媒体平台线上渠道,广泛开展普法宣传和政策解读,推动市场监管领域惠企利民政策更加可感、可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