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蒙城县数据资源管理局2025年政府信息
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蒙城县数据资源管理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蒙城县数据资源管理局(网址:https://www.mengcheng.gov.cn/XxgkGuide/showList/860.html)“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蒙城县数据资源管理局联系(地址:安徽省亳州市蒙城县智慧城市运营中心南四楼,电话:0558—7620609,邮编:2335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依托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平台,及时公开基层政府信息。从2025年1月1日到2025年12月31日,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8条。其中:主动公开部门文件2条,重大决策预公开2条,决策部署落实情况10条,建议提案办理8条,财政资金4条,上级政策解读3条,本级政策解读3条,主动回应32条,监督保障15条。同时,2025年度积极主动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1次,主要涉及政务服务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
2025年度,全局未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做好公开前的保密审查工作,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审查程序、履行审查责任、通报审查问题;做好公开后的跟踪保障工作,定期对政府网站上的信息进行安全监测检查,及时整改,确保已公开信息及时、准确、安全发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5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是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安排相关业务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及责任追究制度,不断提高相关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及时更新各栏目内容,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根据上级部署及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维护和设置,及时更新公开栏目内容,确保信息公开高效及时透明。
(五)监督保障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执行政务公开程序,及时公开发布政务信息。以局办公室(党建办公室)牵头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股室、中心配合。加强公开意识,严格审核和保密责任,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正常运转。积极参加县政务公开办举办的各类培训,不断提升业务水平。2025年,我局未收到涉及政务公开工作的举报、投诉事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钩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存在问题:一是政策解读的质量上,仍存在改进空间;二是政府信息公开不够全面,公开的信息质量有待提高;三是个别栏目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下步打算: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不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展开自查,及时更新相关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