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县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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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城县信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9 09:25 来源:蒙城县信访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蒙城县信访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度蒙城县信访局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84,及时公开了政府信息,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的透明度,有效的保障了公民依法知情权、监督权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依申请公开事项办理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办理程序。本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无相关处理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2年,我局切实做好网站栏目的维护和内容更新工作,力求及时准确上传信息,确保上传内容的真实性、及时性、完整性、可靠性。网站信息发布未出现政治性表述错误、严重错别字、虚假信息、非法链接等问题。信息审查方面,蒙城县信访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对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审查工作进行再部署再强调,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审查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蒙城县信访局加强信息共享及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利用微信群、政务公开网站等多种形式,及时更新政府信息,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等系列制度,不断规范和完善信息公开程序和内容。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法律,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具办人综合业务能力,规范政务公开形式,确保高质量实现政府信息公开

(五)监督保障情况

蒙城县信访局结合工作实际,从强化组织领导、健全目标责任、完善制度建设等方面入手,建立健全了工作考核、社会评议、责任追究、举报调查处理等制度,完善了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工作监督保障体系,同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信访局年度工作目标体系,统一安排,统一部署,统筹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落实 。积极开展社会评议,根据上级考核要求细化任务分工,公开能力和公开质量得到进一步提升。无责任追究情况发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 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及群众的需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科室工作人员配备不足,盯网巡网能力不足,问题反馈及整改时效下降,影响工作质量和安全,存在一定风险;二是公开内容深度有待进一步扩展,思路创新不够。

针对以上情况,我局将加强业务培训,提高科室政务公开人员专业水平,保障各渠道信息公开的准确性、时效性。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和形式,围绕社会经济发展和社会热点关切,深化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强化政策文件解读质量,不断提升解读水平。充分发挥网站、新媒体、政务公开专区、政策解读咨询一体化平台的便捷性进行公开互动,不断完善和规范网上政务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