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县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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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城县科技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9 08:55 来源:蒙城县科学技术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蒙城县科技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度县科技局政务公开科技管理制度3条,科技管理项目实施15条,双招双引落实情况1条,扩大有效投资1条。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务信息204条,其中部门文件22条,规范性文件废立改19条,意见征集9条,意见反馈12条,规划计划13条,决策部署落实情况10条,人大代表建议办理2条,政协委员提案办理7条,领导活动5条,应急管理17条,乡村振兴9条,政策解读7条,主动回应5条,其他栏目共计67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依申请公开制度2022年度蒙城科技局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故相关内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根据各级政务公开相关工作要求及《2022年蒙城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县科技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了常态化工作机制和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规范编发秩序和编发行为。一是规范信息审核发布机制。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制度,确保信息内容的准确性,确保无涉密涉敏信息上网和错别字情况,并且按照政府网站信息公开要求整改、更新。二是及时梳理统计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建立工作台账,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三是做好文件发布和政策解读工作。四是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确保信息实时动态更新充分保障公众知情权,提高科技创新工作透明度。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县科技信息公开以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为主,2022年重点领域新建支持市场主题纾困发展和扩大有效投资两个专栏,共发布信息36条。县科技局无其他政务新媒体运行。


一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规范化管理工作,严格落实信息发布责任制度。
       二是加强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及发布重要信息,坚持日常排查整治,确保不出现重大事故和舆情事件。
       三是定期对发布的信息开展自查自纠,将问题及时请示领导并督促信息发布人员整改,进一步完善平台建设。

(五)监督保障情况

县科技局政务公开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专门股室、专门人员负责本部门政府网站的管理和信息录入,规范编发秩序和编发行为梳理和改进采、编、发审校流程,规范账号使用等级和操作权限管理。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由办公室承办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负责协调和管理政府信息公开。

二是建章立制。建立健全了工作考核、社会评议、责任追究、举报调查处理等制度,完善了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

是做好问题整改。针对各级各部门下发通报的问题,做到认领到位,分解到位,整改到位,责任追查到位,并及时在网站上进行公开。

是提高业务水平。积极参加全县政务公开政府网站工作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和网络安全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开展以来,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标准要求,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在质量和数量上均取得了进步,但也存在一些的不足:一是信息公开的形式有待增加;二是宣传手段还不够丰富。

针对以上问题我局将在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信息公开力度,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发展多样化公开方式,不断学习借鉴其他单位和部门的宣传方式,丰富政务公开内容。

(二)扩大宣传,拓宽公开渠道,通过日常“四送一服”企业走访、科技特派员田间地头科普宣传等方式,让社会群众了解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内容、服务方式,提高公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知度。

六、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2022年度本单位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