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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特向社会公布蒙城县扶贫开发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扶贫开发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蒙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蒙城县2020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蒙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蒙城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职责清晰、协同配合、强化管理的工作机制。积极推进扶贫信息公开工作,畅通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切实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把公开透明原则贯穿于扶贫工作的全过程,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为经济社会活动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提供较好的服务。
(一)强化组织领导,确保政务公开有效运行。为全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政务公开特别是扶贫领域基层政务公开相关要求,全面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确保公告公示信息及时更新、保持长期公开状态。
(二)强化责任分工,确保政务信息准确有效。完善责任分工制度,按照“谁公开,谁负责”“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严格落实政务公开责任制,保证政务公开网站内容及时更新,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效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度,扶贫开发局严格按要求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全年新制作规范性文件12份,没有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事项的有关信息,全年无行政事业性收费信息。从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我局通过县政府网站部门政务公开版块公开信息312条。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0年度,扶贫开发局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项1条,无上年度结转继续办理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项。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度,扶贫开发局未有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扶贫开发局扶贫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得到了进一步规范,取得较好成效,还存在公开内容不全面、不规范、不及时、形式不丰富等问题。进一步加强扶贫领域政务公开工作,认真制定工作举措,确保“应公开尽公开”,更好接受社会的监督,提升扶贫工作的社会知晓度和满意度,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持续做好信息时效性。提升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思想认识和工作水平,及时更新政务信息,做好信息的时效性,部门文件要及时上传转达。
二是积极回应涉贫舆论。高度重视涉贫信访化解和舆情防范处置,遇到信访和舆情,及时发声,妥善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实现舆情管理与事件处理同步进行,坚决防止负面舆情影响大局。
三是提升业务水平。主动学习政务公开先进单位的工作经验和做法,积极主动参加相关政务公开培训工作,不断提升具体从事政务公开工作的工作人员的工作水平,促进扶贫开发局政务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度,扶贫开发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如有疑问,请与蒙城县扶贫开发局办公室联系,电话号码:0558-7199558.
蒙城县扶贫开发局
2021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