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县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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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城县科技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2-03-14 00:00 来源:蒙城县科学技术局 字体:[ ]

      2011年,蒙城县科技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结合科技工作实际,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实施政府信息公开,依法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1、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为贯彻落实《条例》精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县科技局成立了由局领导担任组长,有关科室负责人任成员的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负责组织领导和具体承办科技局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严格按照《条例》规定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 
  2、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和范围。我局结合科技管理职责和工作特点,积极主动地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梳理,并确定了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内容,依照《条例》对拟公开信息进行梳理,按要求和信息内容选择公开方式,保证信息公开的准确性,重点对主动公开信息的内容、范围和公开方式、依申请公开的办理程序进行了规范。 
  3、拓展信息公开渠道。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依照《条例》要求,我局主要在政府信息网、科技信息网进行信息公开,将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在网站向社会公开,方便广大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事宜提出咨询和监督。同时,将全县科技工作动态以科技信息方式进行采编,向全社会发布,使科技工作信息得到了及时公开,达到了信息公开的目的。 
  4、完善信息公开体系。我局坚持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信息公开工作原则,依据《条例》规定,全面规范了信息公开专栏,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内容、程序及发布时限,不断健全和完善信息公开体系建设,全面规范信息公开运行机制,发挥了政府信息网、科技信息网“政务公开”、“公共服务”、“互动交流”的功能,做到信息公开工作程序规范、主动公开、内容真实、保证时效。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自2011年科技局认真实施《条例》,按照《条例》规定,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我局通过政府信息网、科技信息网、《蒙城科技简讯》、电话咨询等途径,多渠道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互联网。主要在县政府信息网、科技信息网进行信息公开,开辟了信息公开专栏,设立了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依申请公开和信息公开制度等栏目,发布各类科技信息。2011年,对县政府信息网、科技信息网站栏目进行了优化工作,有力的促进了科技信息公开工作。 
  2、其他形式。根据科技工作情况,我局和下属事业单位科普和信息中心积极组织人员进行科技工作信息采编、发布,通过《蒙城科技》等形式,面向社会各界提供科技信息服务,使科技工作信息得到了全面及时的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咨询事宜。 
  五、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信息公开形式不多,信息公开尺度难以把握,工作人员缺乏正规的培训,经验不足,缺乏专业性等,有待于在今后工作中认真研究并加以解决。一积极探索适合信息公开的各种模式及形式,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二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机制体制和制度;三是认真学习《条例》内容和有关信息公开方面的知识,通过加强相关业务培训工作,培养素质,提高能力,全面推动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