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蒙城县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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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蒙城县支行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8-08-17 00:00 来源:中国人民银行蒙城县支行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公布中国人民银行蒙城县支行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工作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第一部分:工作情况概述

2017年,人民银行蒙城县支行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规定,紧密结合实际,继续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积极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积极成效。

2017年,蒙城县支行对行政执法信息,根据不同情况,采取多样化的公开方式。对行政处罚操作流程以图表的形式,通过蒙城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向社会公布;对将银行账户核准、金融服务的办理流程、申请材料等事项,通过制成宣传图纸张贴办公场所,方便群众办理;对于金融宣传等履职类信息,以概要的形式,在蒙城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布。

    第二部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

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包括修订后的政务公开目录和指南,机构职责和设置、机构领导、与人民银行业务密切相关的金融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年度金融运行报告、行政职权目录、行政许可法定公示内容、有关业务信息等。

二、信息公开方式

一是网上公开,充分借助蒙城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平台,对本单位行政许可、金融执法等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等事项、与群众关系密切的金融服务事项等信息进行网上公开。

二是活动公开。通过组织开展的“金融知识普及月”等主题宣传活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达到了金融宣传与政务公开的显著效果。

    第三部分: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2017年度没有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本单位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申请处理情况

三、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蒙城县支行建立了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和程序,明确对于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金融信息,与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会威胁个人、单位安全的事项等金融信息不予公开。

    第四部分: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度,蒙城县支行没有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的发生。

    第五部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目前,蒙城县支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公开内容、改进政务服务、加强监督管理等方面还需改进。下一步我们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改进:一是进一步规范和深入推进主动公开,健全制度体系和工作程序,拓展主动公开的范围和深度;二是进一步加强行政权力的动态管理,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程序化;三是探索构建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加强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和经验交流,提升全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第六部分: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申请公开应当填写提交《中国人民银行蒙城县支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此表可以登陆蒙城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下载。

    第七部分:附  表

本部分主要对有关工作情况附表统计,主要包括依申请公开情况统计表、复议和诉讼情况统计表等,根据本单位具体情况增减相关表格。

附表1:依申请公开情况统计表

附表2:复议和诉讼情况统计表

 

 

 

  

附表1

依申请公开情况统计表

指标

单位

数量

申请总数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1. 传真申请数

0

  1. 电子邮件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0

5.其他形式申请数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1. 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1. 不同意公开答复总数

0

4.其他

0

(1) “非本部门掌握”数

0

(2)“不属于本部门职责”数

0

 

 

 

 

 

 

附表2

复议、诉讼情况统计表

指标

单位

数量

行政复议数

0

行政诉讼数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