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 请 人 信 息 |
申请人身份 |
公民 |
信息是否公开 |
公开 |
姓名 |
李** |
工作单位 |
/******** |
证件名称 |
身份证 |
证件号码 |
341******** |
电子邮箱 |
131******** |
邮政编码 |
200******** |
联系电话 |
131********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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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无******** |
申请日期 |
2025-05-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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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 需 信 息 情 况 |
所需信息的内容描述 |
因网上信息未全部完善,无法查询到:柳庄商住小区(时代花园)住房维修基金余额及使用情况,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之:第五条 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应当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第三十六条第二款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现依据综上条款(包括但不限于),申请公开蒙城县柳庄商住小区(时代花园)住房维修基金账户余额情况,如有申请使用,请附件说明用途、金额、审计报告、出退库等相关情况。 如不属于您部门规定的公开范围,请正确转达至相关部门,因蒙城县人民政府信用公开建设不全面,无法向相关部门准确申请,敬请理解。敬盼回函! 本申请件可用于在政府平台公开!
经蒙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25-05-28 15:05:52答复该事项属于蒙城县住房发展中心咨询答复,特变更部门申请答复,此件通过邮箱答复即可,邮箱号:1312273****@163.com |
所需信息的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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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 |
获取信息的方式 |
纸面 电子邮件 光盘 磁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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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寄 快递 电子邮件 传真 自行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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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 理 情 况 |
是否办理 |
已办理 |
回复部门 |
蒙城县住房发展中心 |
回复类型 |
状态不明 |
回复时间 |
2025-06-10 16:57:57 |
回复内容 |
本机关于2025年5月30日收到您(你单位)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内容为:申请公开时代花园房屋维修资金余额及使用情况 。现答复如下: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的规定,现将您申请公开的信息提供如下:截至目前,时代花园小区未使用过维修资金。根据《安徽省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五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每半年向业主公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收取、使用和管理等情况,接受业主的监督。
业主对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使用等情况有异议的,可以向业主委员会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重新复核。业主委员会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给予书面答复。业主本人持有相关证件可以查询本人维修资金使用情况。
如对本答复不服,可自收到本答复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蒙城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自收到本答复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蒙城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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