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 请 人 信 息 |
申请人身份 |
公民 |
信息是否公开 |
公开 |
姓名 |
张** |
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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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名称 |
身份证 |
证件号码 |
341******** |
电子邮箱 |
925******** |
邮政编码 |
233******** |
联系电话 |
173********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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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建******** |
申请日期 |
2025-05-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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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 需 信 息 情 况 |
所需信息的内容描述 |
上河郡前期物业合同及所有相关附件 |
所需信息的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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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 |
获取信息的方式 |
纸面 电子邮件 光盘 磁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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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寄 快递 电子邮件 传真 自行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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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 理 情 况 |
是否办理 |
已办理 |
回复部门 |
蒙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回复类型 |
状态不明 |
回复时间 |
2025-05-28 15:08:18 |
回复内容 |
本机关于2025年05月23日收到您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内容为上河郡前期物业合同及所有相关附件。 现答复如下: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五)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您申请的政府信息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职责,建议向蒙城县住房发展中心咨询。 如对本答复不服,可自收到本答复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蒙城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自收到本答复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蒙城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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