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领域专栏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 <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国务院办公厅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6〕19号)和《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 <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皖办发〔2016〕47号)等文件要求,大力推进行政权力运行、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公共监管等方面信息公开工作。为推进工作落实,集中展示信息,方便社会公众查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相关文件要求,县政府信息公开网设立"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题。

行政权力运行

财政资金

公共资源配置

公共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