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有力打击乱捕滥猎滥采及走私、非法交易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等违法犯罪行为,建立健全部门间联动长效机制,多环节强化野生动植物保护执法监管,提高全社会的野生动植物保护意识,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按照《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规定,经县政府同意,建立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和省林业局关于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决策部署,统筹协调有关工作;抓好野生动植物保护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研究拟定野生动植物保护措施;推动部门加强协作配合,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集中整治工作,形成工作合力;部署跨部门实施有关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的执法监管、宣传教育、合作交流等重大行动;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县有关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名单附后)。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报联席会议确定。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增补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完成召集人交办的其他工作。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人担任。联席会议办公室不刻印章,如工作需要,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代章。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全体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分管负责同志主持。成员单位可以提出召开全体会议的建议。联络员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由联席会议召集人指派人员主持,研究提出联席会议议题建议,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根据工作需要,联席会议可视情况召集部分成员单位或邀请其他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重大事项按程序报县政府审定。
四、工作要求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要牵头做好联席会议各项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出需联席会议讨论的议题,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加强沟通交流,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联席会议要对审议事项进行充分协商讨论,达成共识。联席会议有关情况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并加强对会议议定事项的督促落实。
附件:蒙城县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2022年11月29日
附件
蒙城县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联席会议
成员名单
召集人:李英武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局长
成 员:刘志波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邓五一 县政法委副书记
张 磊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副局长
丁 杰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
王 兵 县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
白云耀 县公安局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
黄廷杰 县农业农村局农业执法监察大队大队长
苏 杭 邮政集团蒙城县分公司经理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如有变动,由其继任者接任,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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