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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2003178357Q/202210-00039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蒙城县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名称: 蒙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县长热线重点交办事项办理工作的通知 文号: 蒙政办秘〔2022〕40号
发文日期: 2022-10-09 发布日期: 2022-10-14
咨询机构: 蒙城县热线受理中心 咨询电话: 0558-7812345
有效性: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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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蒙城县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名称: 蒙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县长热线重点交办事项办理工作的通知
文号: 蒙政办秘〔2022〕40号
发文日期: 2022-10-09
发布日期: 2022-10-14
咨询机构: 蒙城县热线受理中心
咨询电话: 0558-7812345
有效性: 有效
蒙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县长热线重点交办事项办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0-14 09:18 信息来源:蒙城县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提升县长热线重点交办事项办理时效和办理质量,提高群众满意率,结合工作实际,现就做好县长热线重点交办事项办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重点交办事项范围

重点交办事项包括省长热线反映件、人民网网友留言件(中国政府网留言、省长留言、市长留言、政务双微留言、省交办监督一点通留言、皖事通APP留言等)、市长热线督办件、领导批示件等。

二、工作重点

(一)严控办理时效,严格办理程序。

1. 严把接办关。承办单位接件后需及时向主要负责人汇报,对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第一时间与诉求人联系办理。对于不属于本单位职责或需其他部门协办的,需1天内申请退回,详细说明退回依据及协办原因,否则视为默认承办。

2. 严把延期关。咨询件、一般反映件、疑难件的回复时限分别为2天、3天、5天(包括节假日及双休)。按照非必要、不延期的原则,对于情况复杂、办理工作量大,确需延期的,承办单位应在办理期限届满前做好诉求人沟通解释工作,提供主要负责人签字的延期说明,否则视为逾期办理,纳入季度、年度考核。

3. 严把审签报送关。承办单位在材料运转审签过程中,若主要负责人外出、参会,可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先行汇报请示,及时报送办理结果;对于短期内无法办结的问题,可先行答复办理进度、办理方案及下一步办理计划,并动态反馈办理进展。

(二)提高回复质量,提升满意率。

1.答复要点。承办单位应按照答复要求,点对点进行答复,回复材料应包含基本情况、调查情况、处理意见、回访情况,避免出现错别字、语句不通、答非所问、避重就轻等情况。对于涉及问题整改或需要提供文件依据的重点件,需在回复材料后附相关证明。符合政策的合理诉求做到应办尽办,政策外确实无法解决的应与诉求人沟通解释争取理解。

2.重复办件。诉求人评价不满意或重复反映的重点件,县长热线受理中心将提级办理,升级为重点一类件。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应高度重视、亲自办理,确保合理诉求解决到位、不合理诉求解释到位。

3.沟通回访。按照应访尽访原则,承办单位在办理前、办理中、办理后,应积极主动联系诉求人,做好沟通、协调和回访等工作。对于办理时间较长、暂时无法提供办理结果的,要明确专人追踪办理,及时向诉求人动态反馈办理进展。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重视,突出工作重点。

各单位要进一步压实责任,强化主要负责人负全责,分管负责人抓具体,具办人员及时办的工作机制,各单位要加强调度,做好研判分析工作,盯重点攻难点,对重点件实行领导包案化解制度,推动重点交办事项办理工作提质增效。

(二)定期梳理,建立预警机制。

各单位要建立重复事项和热点事项预警机制。及时归纳总结重复事项的原因和共性,及时发现趋势性”“倾向性问题,研判问题苗头,及时反应并完善相关预案。确保重点问题重点解决、个性问题针对性解决、共性问题一揽子解决。

(三)对照销号,完善资料归档。

各单位要对重点交办事项落实清单化、闭环式管理,建立工作台账,对转办时间、承办部门、承办人、办理进展、回访等情况逐一详细记录。对答复结果属于阶段性回复,承诺诉求人进一步落实的事项,承办单位应建立后续跟踪推进机制,动态反馈办理进展,减少重复投诉的发生,办结一起销号一起。办结事项需按照一案一卷的原则进行分类整理、组卷归档。

(四)及时自查,确保不留问题。

各承办单位应定期开展回头看专项行动针对已办结的工单,及时开展验收复查工作,严格履行对照销号工作办法,保证工作落细、落实。对不满意及重复工单进行逐一梳理,制定解决方案,分析研判,剖析症结。

 

 

2022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