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推荐申报第八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通知》文件要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安徽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等规定,我县对县域内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进行了广泛调查,并组织专家开展了蒙城县第八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及代表性传承人评审工作。根据评审意见,拟确定“蒙城石锁”等16个项目、王敬安等23名传承人为蒙城县第八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及代表性传承人(具体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7月9日至2024年7月15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书面或电话向以下单位反映:蒙城县文化旅游体育局:0558-3062386,蒙城县纪委监委派驻卫健委纪检监察组:0558-7627180。
附件:拟确定蒙城县第八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及代表性传承人名录
蒙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7月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