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2020年民生工程的通知

访问次数:7399 信息来源:县民生办 发布时间:2020-06-19 0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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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根据《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2020年民生工程的通知》(亳政〔2020〕19号)精神,经研究,决定2020年实施31项民生工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增3项民生工程

  (一)农村改厕及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根据全面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要求,在统筹推进秸秆综合利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的同时,因地制宜,建管一体,采取适当模式推进农村户用厕所改造,加强粪污废弃物收集、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全过程管理,加快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二)出生缺陷防治。根据“健康安徽2030”规划纲要,在全县开展产前筛查技术咨询、孕中期唐氏血清学三联筛查以及优生优育健康知识宣教等,促进全县产前筛查率稳步提高,有效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三)智慧健康建设。在继续推进“智医助理”基础上,加快“智联网医院”建设,面向基层打造人机协同的诊疗模式,提升基层医疗服务水平。同时,建设“安康码”综合服务平台,统筹推进电子健康卡、社会保障卡、医保电子凭证与“安康码”互联互通,推广更多场景的长期广泛应用,为居民正常生活提供便利,为加强个人健康管理提供支撑,推动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二、完善4项民生工程

  (一)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进一步完善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将老旧小区智慧安防设施建设纳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内容。

  (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根据国家统一部署,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标准。

  (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将高职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助学金覆盖面提高10%,将普通本科、高职学生国家助学金平均补助标准从每生每年3000元提高到3300元。

  (五)文化惠民工程。农家书屋已稳步推进,转为部门日常工作。继续实施公共文化场馆开放、文化信息共享工程,组织开展农村文化活动、农村体育活动。将农村应急广播建设纳入文化惠民工程内容,建设与全县各级预警信息发布系统有效对接的基层应急广播体系,进一步提升预警信息发布和政策宣讲服务水平。

  三、调整和退出4项民生工程

  农村改厕及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已单独立项,农村污水、垃圾治理纳入美丽乡村建设项目中统筹实施,农村环境“三大革命”不再单列。“智医助理”纳入智慧健康建设统筹实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转为部门日常工作,智慧医疗不再单列。水利薄弱环节治理,我县无任务。秸秆综合利用工程机制已常态化运行,退出民生工程。

  四、继续实施24项民生工程

  继续实施“四带一自”产业扶贫、义务教育经费保障、

  党建引领扶贫、资产收益扶贫、“四好农村路”建设、农村危房改造、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健康脱贫综合医疗保障、贫困残疾人康复、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美丽乡村建设、就业创业促进、农村电商提质增效、技能培训提升、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困难人员救助暨困难职工帮扶、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妇幼健康水平提升和职业病防治、智慧学校建设、学前教育促进、水环境生态补偿、棚户区改造等24项民生工程。

  五、工作要求

  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要求,坚持以重点民生工程为抓手,全力做好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全面落实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等部署,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聚焦扶贫领域。聚焦困难人员救助、“四带一自”产业扶贫、美丽乡村建设、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就业创业促进、智慧健康建设等项目,加快农村基础设施、重点群体就业和公共卫生服务等领域进展。

  (二)加强过程管控。按照项目化实施、精细化管理的思路,继续实施“四个一”工作机制、“问题清单制”“问题销号制”。工程类项目做好选址落实、设计论证、招投标、监理监督、竣工验收等工作,补助类项目做好摸底申报、审核审批、公开公示、打卡发放等环节,健全民情反映、投入保障、督查考评等工作机制。

  (三)强化资金保障。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发挥好财政资金精准补短板和民生兜底作用。加大逆周期调节力度,充分利用补助资金,足额落实配套资金,着力保障改善民生领域的投入。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四)提升工程绩效。全面开展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强化结果反馈和问题整改落实,加强公示公开和结果运用,提升财政投资效果。持续提升建后管养水平,强化政府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创新多种管养模式,保障落实管养经费,确保工程正常运行。

  (五)加大宣传力度。丰富和创新民生工程宣传方式,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发挥农村广播作用,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突出宣传重点,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和实际效果,引导社会对民生工程工作的支持与参与。

  (六)强化责任落实。县财政局承担牵头抓总职责,县直各牵头单位履行主体职责,各乡镇(街道)切实协调配合,对照目标责任书,压实各方责任,扎实有序落实民生工程各项任务。

  蒙城县人民政府

  2020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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