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主站
|
亳州市政府政务公开
繁體版
|
无障碍
|
长者版
|
返回首页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
公共法律服务
>
对律师事务所拒绝法律援助机构指派,不安排本所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律师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擅自终止法律援助案件或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收取财物的处罚
公共法律服务
公共法律服务
对律师事务所拒绝法律援助机构指派,不安排本所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律师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擅自终止法律援助案件或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收取财物的处罚
2025-05-21
蒙城县司法局2021年-至今对律师事务所拒绝法律援助机构指派,不安排本所律师办理法律...